新年伊始,有些人事物停留在2018,有些事情的影響力將延續到2019甚至更遠的未來,例如公投結束後的能源議題。回顧2018年11月24日公投十案中有三案與能源議題相關,投票結果三案都通過,選後政府如何看待公投結果?公投結果對於能源政策產生什麼影響,值得我們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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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奧斯陸大學國際法教授Christina Voigt主編的這本「自然的法治」是一本論文集,共分為7個單元,收錄21篇文章,於2013年12月由劍橋大學出版社出版。本書的序言指出「必須重新制定人類法律,以使人類活動與不變、普遍的自然法則保持一致」,這是1987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World 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WCED)發出的聲明,時至今日,這段話讀來更感貼切與迫切。
我國並沒有類似英美法傳統的「法庭之友」(Amicus Curiae)制度,允許不同立場、利益團體的利害關係人、團體,在某個具體案件審理過程中,依照規定,出具法律意見提供法院參考。儘管法官在審判時刻意保持中立,但判決畢竟有一方勝訴或敗訴,周延的判決意見是避免重複上訴的可能解決途徑,「法庭之友」即使接納不易,但是法律專家的協助也不妨考慮聽聽。
世界最大的氣候談判會議—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在台北時間2018年12月16日於波蘭煤炭轉型大城卡托維茲結束,比預定的時間晚了一天。在各界擔憂、看壞中,巴黎協定通過長達133頁的實施細則,也就是俗稱的規則書。儘管決議內容未臻完善,仍為人類對抗氣候變遷的行動帶來一線希望。
在人類世下,我們希望喚起法律最深層的精神: 建立人與自然共存的生活秩序。親愛的青年學子,如果您對環境保護議題有熱情、有興趣,歡迎加入我們的行列,一起打造友善環境的永續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