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有兩大事件,標誌著國際環境治理的新里程。一個是巴黎協定,一個是2030年永續發展目標。我們的問題是,要如何讓這條路徑變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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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奧斯陸大學國際法教授Christina Voigt主編的這本「自然的法治」是一本論文集,共分為7個單元,收錄21篇文章,於2013年12月由劍橋大學出版社出版。本書的序言指出「必須重新制定人類法律,以使人類活動與不變、普遍的自然法則保持一致」,這是1987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World 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WCED)發出的聲明,時至今日,這段話讀來更感貼切與迫切。
法律從不道歉。但是,不道歉的法律,能讓制訂、適用、解釋法律的人更謹慎、更謙虛、更認真的對待它嗎?
噪音是都市巢居形態下,居住品質的大敵。現代人都必須練就一身「養心在靜」的好修養,當然也有忍無可忍的時候,這時候就想到要尋求警察或縣市環保局的協助,但在現行的法律下,真的能妥善處理住居的噪音問題嗎?
在人類世下,我們希望喚起法律最深層的精神: 建立人與自然共存的生活秩序。親愛的青年學子,如果您對環境保護議題有熱情、有興趣,歡迎加入我們的行列,一起打造友善環境的永續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