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人思考,這個目標怎麼來的?背後到底蘊含什麼樣的道理?如果不執行或者錯誤執行會產生什麼問題?1.5度的氣候頂蓋如果有任何氣候正義的含義,就必須透過氣候人權的掃描,檢視既有法律法規的氣候闕漏,勇於提出新的氣候見解,是唯一可以制衡脫韁野馬的淨零競賽的解方。
<閱讀全文>
馬斯垂克後代子孫人權原則尋求釐清當前國際法適用於未來世代人權的狀態,強化正在發展中的法律框架,確認具有拘束力的國家以及其他國際人權法下參與者的義務。提供了未來世代人權語境下的進步解釋與既有人權標準的發展,並承認國家在人權法持續演進的過程中可能產生的額外義務。
氣候的損失與損害從七十年代就已經獲得關注,但發達國家就是一拖再拖,不是在談判上推諉阻撓,就是在機制上設下種種條件,以資金、技術、法規三路進逼,讓那些受害最深、最為脆弱的發展中國家或小島國家繼續承擔莫名的氣候衝擊與不利影響。
歐盟的禁止森林砍伐與退化的新措施,以其優勢的市場地位引導更加環境、生態友善的森林、人權、原住民的相關立法改革,固然為實現巴黎協定以及生物多樣性公約雙重目標邁出重要的一步,也起到非常重要且良善的影響。但就如同碳邊境調整措施的推動,勢必造成各國的振動與影響,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