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醒、覺知、覺行的人類,是確保環境正義必將來到的基石。反之,環境依舊在,只是人類不再是自以為的人類,人類或許已經消亡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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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的出現是公司開始認真面對非財務性(但還是涉及營運)的一些外在因素,環境E的概念雖然非常廣泛,但與企業經營相連結,至少包括氣候變遷、能源效率、廢棄物管理、污染防治、水資源利用、碳排、環境資訊揭露、相關訴訟與群眾反應風險等。
關心健康與就業,總比關心氣候有更大的親民性,更可接受,這是典型的「美國方案」與「美國模式」。但單由總統以其行政權推動氣候緊急的政策並不穩定,仍係於民意對此議題的支持。
如果仔細思索環境法的歷史發展,會發現,以人之力、以人之法,其所追求的「環境」從來都是要屈從、順服人類的需求。免除天然氣「空汙費」以及「空汙裁罰」責任、豁免天然氣增量的「碳費」以及「抵換額度」是作賤法治精神的「法內不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