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9日,聯合國大會通過A/77/76決議,要求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ICJ)--聯合國的重要法律機構,就國家的氣候變遷與環境法律義務,提供諮詢意見。此一重要進展,涉及國際環境法原則以及國際人權法的實際運用,將是國際法的重要里程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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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不是孤立的「人」的權利,而是跟人跟環境結合後,成為可以被權利化的法律上權利。以人權為基礎的氣候政策,對原住民而言,既有新的法律解釋與適用的可能,也是對主流社會的一種倫理呼喚,亦即,生活與消費方式的改變。
火星殖民已經不是一個問號,而是一個進行式。馬斯克的創新打開這個黑盒子,讓人類的星球探索方興未艾,也讓人權離開地面,升了天,成為跨星際的議題。感謝馬斯克,在技術創新之外,也帶來人權思維的新視野。
當一般公眾逐漸成為「具有環境與永續消費的群體」之後,如果法律無法確保這些群體獲致正確的消費資訊,從而最終做出有利於環境與永續的消費決定,就是一種法律懈怠所造成的社會信任破產,造成整體環境法治的弱化與失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