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新界定「國家」功能之下,「環適國家」的概念有必要建立。相對於「環境治理」的國家概念,「環適國家」更強調人性、教育、歷史、文化、社會、經濟、軍事、政治、法律等,在環境意識底下,都要重新界定並加以適應,以免「環境未治而國家獨大或無知」,環境反受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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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李桃生/前林務局局長】 具有森林與法律雙學位,從基層做起,65年擔任玉里林區管理處技術助理員,歷任技術員、工作站主任、技士、課長、技正、林管處處長、林務局主任秘書、副局長,係一位堅苦卓絕,從基層做起的森林人。早年奔馳於現場,披荊斬棘,對於林務局多元的業務,奠定基礎,任內尤其重視林業的基礎工作,如資源調查及法規、行政規則之訂定。 全文刊登於109年05月11日《聯合報》: https://vision.udn.com/vision/story/121028/4554230
人類因應氣候變遷的能力叫做「韌性」。法律因應氣候變遷如何展現其韌性? 例如建築法中的違建,在氣候時代下同時也是太陽能光電板設置的重要場域,地方政府在面對發展再生能源的迫切需求時,已經嘗試在不影響公共安全下進行調整,如高雄的高雄厝獎勵辦法,而司法對於這種彈性調整如何評價? 在賦予法律韌性的過程中演重要角色。
2014年高雄地下管線氣爆事故震驚全台,也讓人們的目光注意到城市的地底下原來暗藏巨大危險。城市的地面之下,水、電、瓦斯及下水道等管線交錯,彼此可能不知道對方的存在,在高雄又多了石化管線,增加爆炸的風險。面對氣候變遷的影響與衝擊,特別是水與熱,城市如何透過海綿化,提高韌性,城市的居民如何了解危機源自何處、為此事先籌劃,減緩風險,甚至掌握機運,都是先進城市從行政、立法到司法必須思考的問題。
本會誠徵法律、勞工系所之在校或畢業生,具備中高級英語對話能力,對人權保障有熱忱者的實習生,進行「外籍勞工在台灣電子業工作場所的化學品危害現況調查」工作。歡迎來信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