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法』到底是什麼樣的一門法學?是獨立存在、有自己脈絡的『新』的法學?還是既有法學、傳統法學底下的一門『舊』的法學? 環境法的發展難在沒有『人』是天生的環境人,沒有『人』是上帝,懂得自然的律法,進而轉換成人與環境的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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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4日,最高法院針對震驚全國的小林村滅村事件,以災害無法預測為由,駁回123名家屬的國賠請求。僅有15名居住於「土石流潛勢區」的罹難者家屬,因為當時小林村村長確實未執行強制撤離命令,最高法院認為應該由高雄市政府舉證公務員無過失,故發回高雄高等法院更審。 天災頻仍、人口密集、國土又過度開發的台灣,如何面對自然災害?政府又該承擔哪些責任?本文透過判決的分析,一探究竟。
今年7月13日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先生病逝。回顧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頒給大陸著名異議人士劉曉波,當時馬總統隨即在國慶日當天宣布,將成立對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並於同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開始運作。社會輿論對此褒貶不一,但人權的虛與實,更值得關注。
自然資本委員會(Natural Capital Committee, NCC)是英國政府在2012年成立的一個獨立機構,最初為期三年,就如何重視自然和確保英國「自然財產」(natural wealth)得到有效和永續的管理提供建議。這些建議的主要目的是要建立為期25年的長期計畫,以達成「在一代人期間改善環境」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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