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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治理新紀元 - 我要的環資部

從環保署到環資部—台灣邁向綠色轉型的關鍵時刻

 

環保署的設置是台灣從傳統農林為主的經濟型態轉型到出口導向經濟型態的必然產物,是因應經濟發展需要的制度性產物,因此,著重在空氣、水與廢棄物等的污染防治,一般而言是滯後於經濟、備位於發展的角色,並不是綠色價值的提供者或倡議者。

時至今日,國際環境保護的重要性,從十九世紀下半葉以來,不僅催生了為數眾多的國際環境多邊、雙邊條約,更因氣候變遷而凝聚了新的世界焦點,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上,重新形塑國際環境治理的場域。環境治理、氣候變遷、乃至環境正義等,已經逐漸成為地球村的「共同語言」,是未來世代的希望所繫。

愈來愈多的國家、社會認為環境治理良窳是社會是否文明的重要指標。而環境治理的成敗關鍵之一是法制,一個可以彰顯綠色精神、為未來世代奠定永續發展基礎的制度基礎。

回顧過往,環保署在成立的時候並沒有充分的法制認識,當然也就無法在制度上建立相對永續的社會環境。環境議題牽涉甚廣,既有時間跨度上的不確定性(無法立即判斷某項科技對環境造成的負面影響),也有空間上的跨域性,環境問題的產生不僅發生在鄰里之間,也發生在國與國之間,形成新的挑戰。

此外,氣候變遷不僅對生態系統產生廣泛的影響,也對傳統的經濟社會治理模式帶來了巨大的挑戰,在可預見的未來,勢必成為環境資源部所要面對處理的重大挑戰。

總結言之,從環保署邁向環境資源部是台灣真正朝向綠色轉型的重要關鍵,至少有幾件事是可以考慮去努力的:

一、重新整理、檢討、修訂適合新時代需要的環境治理法令;

二、以2050年為目標,為台灣永續發展提供價值與具體操作的方法;

三、加大環境外交的力度,貫徹遵守憲法,並參與國際,履行責任;

四、與跨部會合作,在氣候變遷、能源、生態、教育、森林、海洋等方面,建立台灣的永續發展制度;

五、建立台灣綠色資產檔案,推動台灣生態服務價值法;

六、協調改良現行環境爭議的司法救濟制度,落實環境正義;

七、推動青年氣候與環境教育,深植世代正義理念;

八、建立更有效的科學監測方法,自主有效的建立台灣的環境資訊體系;

環境是變動最新最快的學門,如主事者不能配合求新求變,積極接納新知,將無法協助國內環境治理邁向永續。我們必須體認地球資源是共享的,破壞衝擊也是由世人所一起承擔。「環境無國界」這正是環境資源部成立後,最應該把握的核心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