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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環境治理機構比較

各國環境治理機構比較表

 

環境永續,首重治理。但什麼才是環境治理應該涵蓋的面向?

事實上,各國都有專責處理環境事務的組織,透過瞭解各國主要負責環境治理的政府單位,如美國環保署、日本環境省、芬蘭環境部、德國環境自然保育及核能安全部、中國環境保護部等機構,有助於釐清環境治理思維。

從治理部門分類可瞭解,大體上環境治理涉及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兩大面向。自然資源包含氣圈、水圈、岩石圈、生物圈等四大面向,著重資源分配與處理,以及四大圈所伴隨之汙染物處理;環境管理則著重處理複合性問題,包含土地規劃、災害防制、統合性汙染防治、環境訊息監控與掌握等。

如果將溫室氣體當作一種空氣汙染物的話,部分國家如日本、芬蘭與德國,是有包含這部份的業務於其內,或是擔任政府統整之角色。有趣的是,較不傾向支持、重視氣候變遷框架公約與溫室氣體總量管理之國家,例如中國與美國則不處理此議題。

針對環境治理最重要的環境資訊與評估業務,各國均設有專責機構,我國則列入環保署綜合規劃司處理,未來如綠色資產帳目概念能更為落實,應可考慮強化此部分機構之設立。

至於環境治理涵蓋的層面,依照環境基本法第一章總則第二條:「本法所稱環境,係指影響人類生存與發展之各種天然資源及經過人為影響之自然因素總稱,包括陽光、空氣、水、土壤、陸地、礦產、森林、野生生物、景觀及遊憩、社會經濟、文化、人文史蹟、自然遺蹟及自然生態系統等」,狹義來看,至少須包含陽光、空氣、水與陸地上/下資源,但從目前環資部架構來看,國土規劃與能源業務並未納入,顯有不足。

能源部分,如中國與德國便特別將核能事務劃歸環境機構管理,著重核安全預防與管理,與台灣截然不同。台灣能源有高達98%倚賴進口,因此行政院認為與貿易經濟及產業息息相關,應屬「經濟及能源部」掌理,可見治理思維不同,治理手段與重點亦有差異。

此外,國土規劃涉及「土地使用」的問題,牽涉到社會經濟問題甚深,未來環資部如不負責這部分業務,勢必要更積極參與國家發展委員會或內政部所負責、與國家整體發展有關的國土使用策略藍圖,方有利於環境永續治理。

 以下即為環品會彙整部分國家環境治理機構一覽表。

範疇/機構
(
成立年份)

自然資源 (氣、水、岩石、生物圈)

環境管理

大氣

廢棄物

核能

礦產

生態資源

氣候變遷

災害防治

土地規劃

汙染防治

環境資訊/評估

美國環境保護署(US EPA) 1970

空氣與輻射辦公室

水辦公室

固體廢棄與緊急應變辦公室

X

X

X

X

X

X

化學安全與汙染防治辦公室

◆環境資訊辦公室

◆研究與發展辦公室(環境風險評估)

日本環境省(MOE) 1971

水和大氣環境局

廢棄物和再生利用對策部

X

X

自然環境局

地球環境局(地球溫暖化對策課)

X

X

綜合環境政策局(環境保健部)

綜合環境政策局(環境影響審查室/環境風險評估室)

芬蘭環境部(MOE) 1983

經濟發展、運輸與環境中心

X

X

◆經濟發展、運輸與環境中心

◆自然遺產服務(NHS)

◆環境部 (擔任跨部會召集人)

◆芬蘭環境研究所(SKYPE)

 

住宅金融與發展中心(ARA)

行政區域執行公署

芬蘭環境研究所(SKYPE)

德國聯邦環境、自然保育及核能安全部(BMU) 1986

環境健康、注入控制、裝置安全與運輸、化學安全總局(IG)

水資源管理、廢棄物管理、土壤保護總局(WA)

核能設施安全、輻射防護、核燃料循環總局(RS)

X

自然保育及自然資源永續使用總局(N)

氣候保護、環境與能源、再生能源、國際合作總局(KI)

X

X

環境健康、注入控制、裝置安全與運輸、化學安全總局(IG)

中央部門、環境保護基本議題總局(ZG)

中國環境保護部(MEP) 1987

汙染防治司

汙染防治司

汙染防治司

核安全管理司

X

自然生態保護司

X

X

X

◆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司

◆汙染防治司

◆環境影響評價司

◆環境監測司

台灣環境保護署(EPA) 1987

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

水質保護處

廢棄物管理處

X

X

生態社區推動方案室(僅含社區生態)

溫減管理室

X

X

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

環境監測及資訊處

台灣環境資源部(MER) 2012

◆大氣環境司

◆氣象局

◆水及流域司

◆水利署

◆資源循環司

X

水保及地礦署

◆生態環境司

◆國家公園署

◆森林及保育署

◆森林及自然保育試驗所

◆生物多樣性研究所

◆氣候變遷司

災害防治會(常設性任務編組)

X

◆汙染管制司

◆下水道及汙染防治局

綜合規劃司


 

資料來源與備註

1.台灣環境保護署組織架構(20112月更新)參考自環保署網頁

2.台灣環境資源部組織架構草案(20123月,行政院版)引自立法院國會圖書館:環境資源部內部組織架構參考自沈世宏(20114)打造環境永續的綠色台灣-環境資源部未來展望一文。由於立法院版本草案僅列出環資部掌管事項(未明列內部單位編組)與環資部本部次級單位及其業務,因此環資部內部組織架構圖仍可能修正;如環資部已規劃成立內部單位,如淡水河等五大重要流域管理會、水資源管理會、自然保育協調會、氣候變遷因應會等,常設性任務編組不再羅列,但災害防治領域由於缺少環資部內部單位,故列出災害防治會。

3.中國環境保護部組織架構參考自中國環境部網頁。中國環境保護部前身為國家環境保護局,成立於1987年。

4.日本環境省組織架構(20061月更新) 參考自日本環境省網頁。日本環境省前身為環境保護廳,成立於1971年。

5.美國環境保護署組織架構參考自美國環境署網頁

6.德國聯邦環境、自然保育及核能安全部組織架構(20129月更新) 參考自德國政府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