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權的擴大以及立法與司法的退縮,對環境有不確定性與風險性。授權立法的模式與運作,模糊了行政與立法的界限,且僭越了彼此的分際。而三權中的任何兩權、甚至三權的結盟或者破毀,都會是民主制度的警訊、甚至是喪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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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要維繫的是一種尊重他人權利的體制,是相對制度依賴性的,並不是積極的濟弱扶傾。同樣都是法律,還是各有其追求的目的。正義應該是共同的語言。解釋與適用法律的人,對於自由與平等必須是敏感的。
公法與私法必須調節一致,靈活運用,以適應氣候變遷的政策不確定性。當環境監管失靈或不足,無法自己糾錯,倘私法還無法介入,發揮平衡與調和的作用,那麼只會讓立法者與環境行政機關更加怠惰,對司法正義的傷害恐怕更大。
美國總統川普就職當天簽署了一份行政命令:首次撤銷有害行政命令和行動,撤銷前任拜登政府的67項行政命令和11項總統備忘錄。川普環境政策思維是去管制,以降低(經營)成本,拔除聯邦機構的監管權限,將影響未來四年全球環境與經濟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