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報第132期:道路、環境、法律

法律思辨

關於台灣問題與兩岸關係的思考
人民應在國家之前

在資本與商業壟罩下的民主政體千瘡百孔,豢養出一批以政黨群聚奪權、沒有人民意識的政客,不分年齡、種族、出身、性別、宗教,為共同的利益而分食台灣的資源。以追求獨立國家之名,遂行利益輸送之實。三權分贓是實,效率是為管制之便。即使以憲政為名,也難以糾錯與修復。福國利民之經濟異化為弱肉強食的掠奪體制,消費與奢侈的文化弱智成風,財富與權力是定義成敗的話語。

竊國者堂而皇之的以救世主的姿態,在人民之間放送神話。

如果法治是理性的象徵,那麼,法治不治,理性沉睡,就是惡魔竄起的沃土。以台灣而言,民主的刁民勾結見勢起浪的大小官吏,公權力為己而無『公』,司法為己而不『司』,在「愛台灣」的蠱惑中,蟻民四竄。民主與台灣至上的論述,在中國大陸的砲彈威脅下,隱然串流,分配正義與剷除黨產的雙軌夾擊,以台派政客為主的利益集團興起,為「竊國」預作準備,新的政商幫派重組,臨時政權隱約現形。試問:如果國是濫的,那麼國或不國,真的有那麼重要嗎?

族群平等與國家承認之間

不管國名是中華民國或台灣,國家建構是一個危險的議題,是在兩岸分治下的一個隱患。如果無「中華民國」,何來誰是「一國」之代表的問題?如果不談兩國,又何來台灣獨立問題?中國大陸如果不關心台灣社會的族群結構、文化特性以及產業屬性,即使統治了台灣,又如何確保台灣的繁榮與穩定?如果不能確保台灣的繁榮與穩定,統一的正當性又在哪裡?

「台灣」問題是「中國」問題的延續與變形,是所有生於台灣、長於台灣的人必須思索的問題。

先有中國問題的懸而未決,兩岸分治,繼而中國崛起,中華民國弱化,弱化之主因在於未能體察台灣的環境社會現實,以為經濟好,一切都可以好,包括族群、包括文化、包括共融。

日治時期的台灣,不能說沒有反抗意識,但民智尚未開,社會尚未進化的台灣,政治上無法形成氣候。國民政府遷台後的一段「戒嚴時期」,是富有憂患意識的時期,那是來自中國內戰退守,生死存亡之交,退無死所。但是,其據以表徵的統治正當性的憲法,並不是為台灣而量身定製的,也因此,在長達數十年的戒嚴階段,統治合法性一直備受挑戰,最主要反應在「族群的不平等」。大量的非台籍政治、文化、軍事菁英,盤據了台灣有限的資源,且不以長治久安為務。

解嚴之後的民主勃興是一次族群集體的反撲(儘管扭曲走鐘),反應為「種族平等」問題,政治上、身分上、文化上、甚至經濟上、社會上等等的不平等挪移,成為執政的主軸。平等問題未解,國家無以成立,這個理論適用於台籍或外省籍的政治分配問題及其相應的經濟、社會、文化等問題。外來政權沒有「原地意識」,暫居型的治理雖有治績,仍難覆蓋並回應族群的不公不義。國民黨沒有處理好族群問題,民進黨也沒有處理好原住民族以及外省籍問題,導致台灣諸多分歧,均埋下族群紛爭的種子,長不出好的稻穀。

台灣的內部問題雖有其「基本性」,卻不同於兩岸的統獨問題。中國的統一意識裡,並無族群的重大歧異,族群的敘事動搖不了五千年的帝國思維。異族馴化或同化是必經之路,一元與多元的價值分歧,是兩岸統一的一大思想障礙。即使是集體的族群不平等,也可以在平等原則下,以處境最不利者為優惠處遇對象而差別對待化解。專制下的中國社會,社群思維無法取代宗族或地域觀念,族群差異就不會成為統獨必須解決的前提。這跟台灣內部的政治協商有根本的差異。

兩岸統一進程,脫離不了在憲法上就此做出安排。要求中國不以普遍與一致為依歸,側重多元文化之差異,是兩岸協商的第一步。

中華民國地位的承認

台灣或者中華民國的地位被中國承認是兩岸協商的政治基礎,中國共產黨因為內戰而不喜歡中華民國的曖昧代表性,想要去之而後快,可理解。因為恐懼獨立,所以不承認台灣或中華民國的政治地位,就有待商榷。後者是不務實的,政治地位的承認於是成為兩岸統一必須面對的問題。中華民國地位的承認是內戰和解與兩岸和平的中國方案不可迴避的議題。一旦『承認』問題得到解決,則兩岸之間的個人認同、社會連結、社群發展都會得到相應的確認,去中或去台就成為承認的反面,平等的啟示性重新在兩岸協商中獲得重視。

相對於中國取得統治的歷史淵源,台灣歸依「中華民國」的過程,即使有合法性,卻也沒有那麼有「正當性」。因為國共內戰的延續,台灣甫從殖民地位脫困,即成為「反共」的基地,卻一直沒有好好面對「原來土地上的人」與「環境社會事實」,包括自然資源主權的思想,也付諸闕如。在軍事對抗與經濟發展的兩軌推進中,上述幾個「關鍵要素」累積夙怨,於今思之,或許是「失敗」的民主化的主因—被民主化的個人有族群分歧、社經地位對立、文化認同,都在「內戰」的「遺緒」中被擱置,也在「憲法時刻」裡缺席,成為認同的最大危機。後來的歷次修憲之所以無法以「一個國家」的尺度創建屬於台灣的公民權利框架,還是因為隱藏著與中國大陸分歧的歷史因素尚未化解。

這種「承認」與「認同」的雙重危機,是兩岸必須合作解決的。基於這個因素,兩岸必須談,談不成,再看解決的方法,而不是互相猜忌,以軍對民,訴諸武力,破壞中華民族的和平與永續。

人民、族群、多元先於國家

從日據時期到國民政府遷台,有很長一段時間,台灣及其土地上之人民並不被中華民國(國家)承認,因此,在此期間的黨國教育,是上對下的,是難以獲得認同的。但是,這些不被承認的群體卻是在台灣的「主要群體」,不是少數群體,這就預埋了日後的重大爭執,甚至有脫中(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舉。

以戒嚴時期為範圍的這段統治期間,應該可以構成「少數統治」的範例,政黨輪替後的「台灣政黨」(包括國民兩黨)的一些政治主張,在兩岸關係上,其實是步入一個要求承認(主權與治權)的時期,與「一個中國」的傳統政治思想開始產生齟齬,如果矛盾深化,必有衝突。在先民族、再國家、然後人民的序列下,中華民國與台灣土生土長的人(漢人、閩南人、原住民等)的聯繫不強,而『國家』則是外加的,與本地(土地)的關係不緊密,公民權利的賦予更是相當晚期的事情,尚非成熟。,因此,在台灣內部的認同上,「中華民國」並不一定那麼深刻,而「台灣」則成為新的共同體的象徵,卻也是「先民族」、再國家的套路,如果不尋求和解(化解),內部的矛盾是無法消除的。

不管是「中華民族」或「台灣」(族群意義上的),如果在族群的區隔上漸行漸遠,甚至以民族為形成國家之前提,這是與基本人權相互扞格的,也是缺乏多元文化包容性的,是不具韌性的治理,即使以「國家」為名,也難以永續。緊隨民族而來的固有土地觀,更進一步強化了「領土的神聖性」,更易以此為名,激化衝突,發起戰爭。

台灣原住民之間雖無國家之實,但為了土地而相爭的歷史,反而窄化了作為民族(族群)的地位與權利,連帶在公民身分上也逐漸模糊,進而與「國家立場」對立,無法獲得必要的承認。當代表中華民國的外來族群(以國民黨為主)意識到在政治權利開放之後,卻因失去與土地的連結,在國家論述上是一大弱點,只有內化改造,重獲土地之認同,政權之爭始具有正當性,也更能長治久安。

究竟作為公民前提的「效忠意識」是來自土地?或者其他文化連結?在中華民國與台灣的兩元對立下,成為問題的癥結所在。無土地則無文化論者,自然排斥以中華文化自居的虛無主義者的認同。可以說,儘管兩岸分立,在民族文化認同上是一體的,這也是中華民國台灣治理初期的優勢。但不可否認的,在土地的連結上,中華民國被「逐出」中原之領土,斷裂了與大陸的土地認同之後,卻沒有在土地意識上深化與台灣的關係,成為後期執政的包袱與劣勢,影響至今,似難翻身。如果總結這段歷史,會發現在台灣內部是土地連結深淺的論爭,在台灣外部與中國大陸的關係是文化上的,如何回應兩者於合一,是台灣內部與兩岸和解必須面對的。

假設在日本佔領下的台灣,沒有中華民國的「接收」,沒有台灣地位未定論的糾葛,台灣會面臨什麼問題?台灣會成為什麼樣的台灣?以台灣主流族群為主的「民族自決」,要求獨立?還是繼續成為日本的殖民地,逐漸「日本內地化」?(能有那麼一天嗎?)還是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斷的聲索對於台灣的「主權」,即使從未有「治權」?這些劇本既無法重新撰寫,就應該坦然接受現狀,不要背對未來。

馬前總統祭祖之旅的意義與價值

馬前總統在疫情方歇、兩岸兵兇戰危、中美對峙毫無緩解之下,不畏抹紅與賣台之攻訐,決定到大陸祭祖並與青年交流,其所傳遞的訊息既具勇氣,且頗有膽識。畢竟相對於李登輝前總統的日本行,馬前總統的大陸祭祖更有不忘本之初衷,以及寄望於青年所象徵的未來。

中共對台灣(中華民國)的立場眾所皆知,不可分割的台灣是中國建國的一大道德議題,也是中華民族的不可或缺的核心利益,但這些利益與台灣的生存發展或許也可以不謀而合,那就是「反台獨」,那是「一中各表」的當然結論,也是「良制一國」的兩岸解方。

台灣可以取消動員戡亂,大陸也可以在精神與心理兩個層面解嚴,甚至將部隊撤退到一定的界線,藉以宣告兩岸和平的新時代,換取台灣永不稱獨的現狀,靜待歷史條件成就而獲致的和平統一,必屬中華民族的最大利益,也是馬前總統此行所能獲致的最大歷史價值。國人殷殷期盼者,莫過於此!
發行人:謝英士主編:鄭佾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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