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報第99期:氣候正義與族群正義

狐狸與刺蝟專欄

​樹木與法律的聯想
如果人類不是農業文明,而是由森林覆蓋的歷史,那會是什麼模樣呢?

樹是地球上最特殊的存在。無樹無蔭,有樹有靈。

如果哲學是敗壞身體之救贖,那麼,森林是不是更是。

康德的判斷力批判視樹無生,因樹並無生物皆有之渴望。以己度樹,莫此為甚。

樹是「環境的支柱」,落地而生,永不遷移。聚樹成群而居,無樹則生物無棲,非生物無息。

樹到底是不是只是組織?即使樹是萬物的「前置」,那就會影響樹的生與死?或者,萬物才是寄生於樹?畢竟地球上超過80%的碳固守於樹,無碳則無生。樹也是生物地理化學循環之主要驅動者,無樹則無環境。

樹就是環境本身,生在其中,有樹有環境。

樹之生者長,樹體就是時空與方位。從形式到功能,樹皆有其過往與微環境的關聯。樹本身就是歷史。樹輪穿越時空,從過去到現在。樹的厚薄,與氣候有關。樹可預知氣候變化,決定人類世的地質年代到來。

樹甚至可預知核試驗。

樹如何頂住環境的變遷與壓力?

富含歷史的樹可以述說的超乎我們的想像。

動物當然也富含歷史。例如動物的骨頭與牙齒。

關於地球與環境的歷史,樹可述者最多。樹是最佳的述說者。

樹可塑環境!有些樹落葉生根,改變土質,營養大不同,樹成之後自有其樣貌。

樹感自始就在,與環境同處。大、小、厚、薄皆宜,各得其生,長而有序。

樹不是環境的被動接受者。樹是環境工程師。大樹大影響,城市的樹可豐富人生。樹的『生態服務功能』其大無比。樹之降溫與地景人盡皆知,但樹可降汙、固土、順流,卻鮮被人知。

亞馬遜森林的自生系統,蒸發、降雨,三到五成生生不息。環境既是樹的表徵,樹也是環境的表徵。更甚者,樹不但與環境互為表裡,樹也可以創造環境。樹的每個組成部分幾乎都可以對應到周遭的環境。幾乎沒有任何的「部分」是「突變」的,或者是反於其他部分的。就像腐質層不良的土地也可以看出樹的根的情況。樹不是一開始就註定要大或小,要強或弱,它會意識到生長的環境條件並與之對話。這樣的情況代表樹的每個組成部分都是相互作用的,缺一不可。就此而言,樹也是一個有機體,既是「自治體」,也「自我生成」,且有對話、有回應,有流動。樹既有內部關係,也與外部環境結為一體。

樹會不會影響我們對於生命與非生命的看法?假如環境是環境這個有機體的觀念組成,那麼,環境當然不是自外於樹的,也不是死的,僵化的。如此觀之,生命,或者生命的樣貌,是指一種能力、質性,不一定反應在外那樣明確成長、療癒、滋養或傳播。樹與環境的關係,也引領我們思考,一些不動的物體的聚合,或是特殊的個別有機體,在某個意義上是「有生命的」。就跟我們認定「胎兒」在一定的條件下是(可視為)人一樣。在一定的條件下,樹這樣的不動的有機體,是有生命的。如此重新定義「生命」,看待「環境」,提醒我們要以更開闊的視野理解環境永續性的意義以及多元物種正義的內涵。在人類世時代,新的自然的本體觀亟須建立,既可包容單一物種及其生存利益,也足以涵攝整體環境,鞏固並促進其他物種生長。樹的例證顯示,個體的自治(立)並不必然會失去整體利益;永續性與正義的複雜與不同需求,在人類世裡當如是觀。

如果能理解樹是環境的積極參與者,而不是被動的、消極的消費者,可以刺激轉變、影響並締造環境。這樣的思考足以提供我們重新認識主體性以及代理機構,樹既是主體也可有意義、獨特的代理環境所需的要素。當代主體性概念以為主體性要建立在「移動性」上,且有「身體的疆界」,對樹與環境而言,顯然是有疑問的見解。再怎麼移動,人還是離不開我們所在的星球,而地球就是我們所遺忘的「邊界」--我們「與健康土壤、空氣、水、森林、沼澤與沙漠的依存關係」。想像我們的邊界、想像我們像樹的樣貌,或許,我們就有機會重新形塑我們自己、我們的生存空間、我們的未來環境。

透過樹,我們會有什麼樣的不同行為改變?關於移動、自治與主體轉變為生根、關係、對話與回應?法律上的生命及其內涵是否也因此而反思、調整、改變?
發行人:謝英士主編:高思齊
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出版
Copyright © 2016 財團法人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 All Rights Reserved.
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
電話:(02)2321-1155
信箱:info.eqpf@msa.hinet.net
傳真:(02)2321-1120
官網:http://www.eqpf.org
地址:10641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2段88號6樓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