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報第42期:巴黎不是哥本哈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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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地並非多多益善?都市計畫法綠地政策的再思考

綠地是市民的休憩場所,還兼具都會區水土保持功能,可吸收二氧化碳、降低都市熱島效應,調節城市微氣候。都市綠地可以提升都市生活品質,是評鑑先進城市的重要指標,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也將公園綠地面積列為台灣永續發展指標之一。

既然綠地對都市這麼重要,都市綠地照理說應該是多多益善。但是在民國102年卻有一則法院判決表示,因為政府徵收不當,所以要把已經建成公園的土地還給私人,這明顯和民眾希望綠地面積增加的期待相違背。

讓我們看看這則判決是怎麼說的。

案件發生在民國77年,當時臺北市政府通過一份都市計畫,要在士林官邸旁興建21號公園,於是徵收了萬寶紡織位於21號公園上的土地及廠房,可惜台北市政府徵收土地後,並沒有在都市計畫期間內完成公園的工程,依都市計畫法83條,萬寶公司可以用徵收價格買回土地。台北市政府決定拒絕萬寶買回,萬寶不服,於是雙方進入行政訴訟程序。訴訟歷經三次更審,最後最高行政法院判台北市敗訴,萬寶終於可以買回土地。

訴訟的主要針點之一是,如果讓萬寶買回被徵收的土地,就等於讓21號公園少了一塊綠地,會不會造成公益的重大損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持否定見解,法官認為萬寶紡織士林廠房附近有許多綠地,且士林區綠資源面積13,794公頃,平均每人140.43平方公尺,是台北市之冠,而本件土地面積僅0.7759公頃,占士林區綠資源面積比例僅萬分之2,對士林區以及台北市居民來說,不致有重大影響。而且目前公園裡的植栽等地上物,都可輕易搬動,步道的價值也不高。結論就是,公益損害輕微,與土地的價值比較,不成比例。

法院的判決結果完全可以贊同。憲法保障財產權,人民的私有財產不可以任意被侵犯。都市計畫法第83條要求政府遵守計畫期間使用土地,就是為了確保國家徵收土地的正當性。臺北市政府想要以「公園已經建成,拆除將侵害公益」為由,規避都市計畫法的規定,當然要接受法院最嚴格的檢視,才能保護人民的財產權。

本案也凸顯出土地被徵收後並沒有被妥善利用的問題。法院強調萬寶土地上只有可輕易搬動的植栽,所以公益價值不高,反過來說,如果臺北市政府在民國86年徵收萬寶土地,到民國102年行政法院作出判決,這16年期間內,在本案土地上種滿樹木,讓這塊7700平方公尺的土地發展出一個小的生態區,法院對於公益價值的判斷或許會有所不同。

政府徵收土地雖然有都市計畫法的基礎,但是為了避免浮濫徵收,侵害人民財產權,政府應該盤點過去到現在徵收的土地,其迫切性、必要性以及公益性,都應該區分出來,該還地於民的,或是該賦予優質公益目的的,都應該早日進行,才能維持都市計畫法的目的以及徵收的正當性。

另外,關於都市綠地不足的問題,或許可以透過重新定義「綠地」來找到改善的方向。

都市計畫法第45條雖然規定公園綠地要超過10%,但都計法的公園綠地是廣義的,包括很多設施,例如體育場所、廣場及兒童遊樂場等等,其實都是被水泥覆蓋的「綠地」。美國有所謂荒野法(wild law),他們認為在特定地區應該維持人煙罕至,在地狹人稠的台灣雖然很難像,但是都市計畫法中對於綠地的保留已經蘊含這樣的精神。

都市計畫法的綠地觀念應該從廣義縮減到更狹義,才能讓真正有環境意義的綠地被保留,並正確反映都市計畫法保留綠地的用意。


環品會認養都市空地綠美化,能讓真正有環境意義的綠地被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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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自主能源運動

從事環境運動的人多少都懷抱一定的理想,有時候更像唐吉訶德,明知不可為而為之。但事實上,現代的環境議題很多時候是可以透過公民的參與和行動而逐漸解決的。

未來的世界幾乎半數以上的人口都會住在都市,所以都市會是環境問題的主要聚焦所在,解決都市的環境問題,可說是就解決了一大部分的環境問題。

以推動節能減碳來說,不同的都市解決方案或有不同,但勇於採取積極措施的並不多見,原因不外乎客觀環境各有不同,所要面臨的挑戰也有差異。

韓國首爾市3年前就提出一個「減少一座核電廠」的「城市級」能源計畫,在市長的領導與推動下,結合能源與環境的學者,帶領實驗並示範,規劃能源合作,系統性支持市民們的節能實踐運動,營造節能生活文化,進行能源診斷和效率增進,支持弱勢群體能源福利等;該計畫同時提供綜合訊息,包括繪製陽光地圖(就是把適合架立太陽能板的地點標示出來),設立社區太陽能板和擴大社區合作,普及太陽光等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鼓勵綠能電網制度與投資獎勵,和規劃能源自主的社區。新建築方面,除擴大LED方案以外,還實行溫室氣體總量制,進行建築物耗能標準模型研究等。


省下一座核電廠,十個核心行動計劃

首爾的城市能源運動融入到生活中,提倡節能減碳,沒有艱澀複雜的文字,社區裡、公車上處處看得到「只要節電,你就是一座綠色發電廠」的標語。學校裡,大家把節電當成自己的責任,培訓能源小天使,負責監督學校有甚麼地方浪費能源;學校老師也積極發信邀請學生家長加入「生態里程獎勵計畫」(Eco-Mileage Program),鼓勵綠色消費,成功的行銷環保觀念。

慢慢的,民眾有了節能意識,配合地方政府宣導的政策,並更進一步發現,節能並不會降低生活的品質。首爾市證明了經濟發展並不等於製造更多的垃圾,消耗更多能源和水,進一步的往減少一座核電廠的方向邁進。

台灣還沒有遇到一個以能源作為城市改革主要訴求的地方首長,雖然台北市與新北市都遭遇核三與核四的潛在威脅,緊繃著都市的敏感神經;台北市曾推出公共場所節約能源的措施,但績效尚不明顯。其他縣市雖各有重點,但終究不如首爾這麼全面、有目標、有方法的朝著一個具體的方向推進。

台灣的能源政策已經蹉跎了三十年,在非核家園的大目標下,我們絕對禁不起另一個三十年的折磨,所以如果中央無法扮演掌舵、指引方向的角色,其實像首爾一樣的城市自主能源運動也是非常值得效法的。

雖然能源政策有其全國一致的特性,但並不表示個別城市不能有自己的能源策略與方案,就看是否有此覺悟?有無行動決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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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與圖片來源:Seoul Solution
發行人:謝英士主編:鄭佾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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