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理念

1920年臺北建市,2020年滿100年。這座百年城市在一代代人的經營下,發展成現在的樣子,下一個百年又會如何? 樹可能會是答案。

2020年4月22日是世界地球日五十週年,今年的主題是「氣候行動」(climate action);我們認為樹木是幫助城市對抗氣候變遷的最佳夥伴,無論貧富或是各種動植物,都可以享受到樹的遮蔭與各式生態效益,是留給未來世代最重要的城市自然資產。

然而,首善之都的臺北卻是一個樹木資源少且分配不均的城市。除去周邊山區與河濱等自然保留區,都市平地地區,每個人享有樹冠覆蓋率,僅占全市平地面積的1.3%,更有超過3成法定公園綠地與休憩面積未依法落實開闢。

除了樹木數量與樹冠面積不足外,臺北市的樹木亦未受到良好照顧,更不時看到隨意剃頭、過分修枝,過小樹穴、混凝土填滿樹穴,或是任意移植造成樹木死亡等案例,解決這一切問題需要有更先進的「環境法治與倫理觀念」,才能突破。

為了邁向更永續的未來,我們呼籲

臺北市政府簽署1994年起草並受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決議支持之國際宣言--「地球憲章」 (Earth Charter),融入尊重生命看顧大地、維護生態完整性、注重社會正義經濟公平於城市施政作為,維護環境品質平權從「樹」開始。

臺北市政府許下2030年植樹50萬棵,2050年植樹150萬棵的宏願,妥善利用公有閒置空地、落實開闢公園預定地、都市更新留下更多法定公共空間以供綠化等方式,為臺北市的每個家戶,多種一棵樹。

臺北市政府著手草擬並通過亞洲第一個「樹權自治條例」,承認並保障集體樹的權利,包括都市規劃中保留給樹木的空間、樹穴的設計如何讓樹木有足夠空間可以在未來成熟成長,修剪維護上如何讓樹木能夠自然生長,以及移植與砍伐之前的必要審議流程等。

此外,城市裡的樹也要有個別的權利,除可根據森林法的樹保專章作為動力之外,在現有的樹木保護條例基礎上,可以深化尊重樹木生命的價值觀,例如仿效美國柏克萊大學的作法,在老樹的生命消失後,仍然保存在原地,其軀殼將繼續為生態創造價值,並孕育新樹,成長茁壯。

此外,居民對於自身社區的個別樹木也有一定的照顧管理權,目前臺北市已有臺北市公園及行道樹認養作業要點,在樹權自治條例下,或可衍伸成為樹木「代言人」的角色,為受長期照顧的樹木之權益上法院,捍衛樹的權利。

 

 

樹是城市對抗氣候變遷的最佳夥伴,帶來景觀之美與多樣利益。
樹是實現永續發展目標第11點—「永續城市」所不可或缺的要素。
樹是留給未來世代最重要的資產,前人種樹後人乘涼,蘊含永續精神。

「一個樹木無法變老的城市,不可能成為人類宜居的城市」,秉持這個理念,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在臺北市,我們所在的城市,發起一場「樹的市民運動」,為臺北市樹木爭取生存權利,也為市民創造更多寶貴的綠色資源。

 

【臺北樹都運動,三大訴求】

(1)臺北市簽署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決議支持之國際宣言-地球憲章 (Earth Charter),認同尊重生命理念。

(2)臺北市承諾每年種5萬棵樹,2030年之前種50萬棵樹;許下2050年種150萬棵樹宏願。

(3)臺北市成為亞洲第一個立法承認樹木權利的城市,草擬「樹權自治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