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的角色不應只是法律問題的簡單解題者,而是應該要以成為解決複雜系統的引導者自居。在方法上,從立法、行政到司法,都要更重視「原則引導」,妥善設計程序及其規則。在態度上,面對複雜問題牽涉的相關領域專業,更應該虛心求索,開展對話,成為促進公共利益的重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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偌大的教室,法學教授與學生討論法律的一些問題。
法律的理想是可以適應社會的道德進步,是一種動態的概念。懷抱法律的理想必須要與時俱進,體察社會的脈動,在人權和社會正義的理解上,不斷強化、反應對更多數人有利、對少數人得以尊重與照顧的社會共識、經由彼此尊重的程序,形成共同規範、價值觀和制度,同時促進法律的進步。
真正有效的生態保護,需要的不只是制定原則,更需要深刻反思環境法原則的設計、適用、監督與糾正機制,並且逐步建立以生態本位為中心的法律秩序。唯有如此,環境法才能真正成為對抗生態危機的利器,而非無意間加速生態災難的推手。
誠摯邀請對於自然、環境綠化、原住民與氣候議題有興趣的朋友,一起參與行動,揮灑汗水,共同打造改變下一個世代的氣候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