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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報第32期:綠色債券,實現綠色經濟的新工具
環品觀點
綠色債券,實現綠色經濟的新工具
7月中旬,日月光宣布發行總額3億美元的亞洲首例的綠色債券(Green Bond),其資金用途包括興建綠建築工廠、設置中水回收廠、廢水處理廠、即時廢水監測系統等各項設施,及進行製程能源減省方案等項目;7月下旬,中租迪和投資自建太陽能電廠,母公司中租控股除利用現金增資外,也正考量發行7到10年期的綠色債券,提高投資報酬率。
由於綠色債券具有為氣候、環境相關專案、綠色轉型計畫等,取得較低成本融資的優點,已成為各國政府、企業關注與討論的焦點,也吸引著綠色投資的目光。
「綠色債券」嚴格說來尚無明確的定義,為國際債券市場新面孔,是一種以債權債務契約關係為基礎的金融工具;綠色債券所發行的固定收益債券募得款項,將用於特定環保相關項目,如再生能源、能源效率、棲地復育,或企業用於節能減碳設備或其他綠色研發投資..等。而這幾年社會責任投資(Socially Responsible Investment, SRI)的目光,也從股市擴大至債市,加速了綠色債券的發展。
根據氣候債券倡議機構(Climate Bonds Initiative)最新報告指出,綠色債券市場預計今年將增長400億美元,明年增長可望達1,000億美元,潛力十足,對於實現低碳、綠色經濟來說將有相當大的幫助。
早期發行綠色債券大多是公共金融機構,像是世界銀行、各國政府設立綠色銀行或地方政府等,例如美國和法國曾發行市政綠色債券,款項專用於住宅節能、太陽能屋頂、防災減災等城市環保或氣候變遷相關計畫等。2013年瑞典資產管理集團Vasakronan,在投資銀行SEB協助下,進一步發行1.45億歐元債券,開創全球公司發行綠色債券的首例。
綠色債券可望成為實現綠色經濟的新工具
(http://www.solarfeeds.com/international-finance-corp-ifc-sells-over-2b-in-green-bonds)
然而由於大家對於環保與與綠色的認知不同,綠色債券的資金運用也產生不少爭議,有的發行單位把資金用於燃媒電廠的減污設備或核能電廠建置等,讓許多環保團體或退休基金管理機構等投資者不能認同。
為了解決綠色債券「漂綠」的疑慮,2014年年初美國環境責任經濟聯盟(Coalition for Environmentally Responsible Economics, CERES)提出綠色債券準則(Green Bond Principle, GBP),作為金融業發行綠色債券的指引,包括:
發行者需釐清綠色債券資金用途,如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廢棄物管理、永續土地利用、保護生物多樣性、清潔運輸或清潔水與飲用水等。
發行者在評估或選擇綠色債券之投資標的時,需審核其環境效益,並依其環境績效表現調整資金分配。
定期審核投資標的營運情形,包括資金使用、環境保護等面向,並揭露追蹤結果。
透過建立環境績效指標,與外部溝通投資綠色債券的效益,如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或創造多少乾淨飲用水。
CERES提出綠色債券準則後先有花旗、?豐等9家知名投資銀行宣布自願支持此準則,最近又陸續有多家銀行紛紛加入。然而,GBP只提供發行綠色債券的指引,而沒有定義什麼是真正「綠色」及如何監管。當綠色債券商品快速增長和多樣化,投資者可能需要獨立且具有環境專業的機構來保證債券募集的資金確實用在綠色的項目上。
2009年世界銀行和2013年Vasakronan的綠色債券,都是由SEB負責發行,而SEB是根據挪威奧斯陸的環境諮詢機構國際氣候和環境研究中心(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Climate and Environmental, CICERO)所設定的能源效率和氣候標準來決定資金運用。
CICERO是由挪威政府成立並與奧斯陸大學合作的獨立研究組織,專門研究氣候變遷與政策。日月光宣布透過百分百持股子公司Anstock II Limited發行海外公司債,用於環境保護及節約能源計畫所需資金,也就是綠色債券,其資金運用亦將經由CICERO審查驗證。
而除了CICERO這類氣候與環境研究諮詢機構外,另有如法國Vigeo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ESG)研究及評估機構等,協助金融機構在監督管理計畫時「問對的問題」,評估該計畫環境目標的健全度。
金融機構及債券評等機構則根據前述諮詢機構評估結果評定債券等級,企業或計畫執行單位如果綠色績效不佳或涉嫌漂綠,則債券將會遭到降級,導致融資成本提高或無法募集足夠資金。此第三方驗證機制可以讓投資人更放心,讓綠色債券更具吸引力。
目前國際金融界提出愈來愈多綠色創新金融工具,提供企業應用以加快綠化速度,我們樂見日月光或中租集團在綠色創新的積極動作,同時也期望有愈來愈多投資者參與,不論是著眼於綠色報酬,或關注全球氣候變遷的共同命運。
未來加速投資者參與的重要條件,勢必需要確保綠色債券的信用度,即標準或準則的提出和專業認證機構的投入。此外,政府還可以針對被認證為合格的債券提供稅收方面的獎勵,或將公共資金投入以分擔損失並提高民間投資人的信心,讓綠色債券成為台灣轉型低碳經濟的動力。
獨立研究機構於綠色金融中所扮演的角色越趨重要
(http://www.cicero.uio.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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