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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名古屋遺傳資源利用與利益公平分享議定書12日正式生效
生物多樣性公約底下「關於遺傳資源利用與利益公平分享的名古屋議定書」已經在12日正式生效,這是國際社會處理生物遺傳資源與相關傳統知識公平分享利益的重大進展。目前共有五十四個國家批准,達到議定書所要求的超過五十個國家批准的生效要件。

有關遺傳資源利用的利益公平分享是生物多樣性公約的三大支柱之一,另兩個公約的重要目的是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及其組成成分的永續利用。

名古屋議定書是在2010年10月29日通過,也明定在『愛知目標第16項』,亦即在2015年以前生效執行。如今已經提早達成目標。議定書對於遺傳資源利用與利益公平分享提出了一個法律框架,確保植物、動物、細菌或其他商業的生物組織,不管是研究或是其他目的,遺傳資源的利用都要以提供者與使用者間,依照事前同意與相互一致的條件,訂定利用與利益分享的協議。

以獲取利益交換遺傳資源的利用,可以是金錢化也可以非金錢化。例如包括技術移轉、共同研究或者能力建構等,讓會員國得以完整享有因為遺傳資源所帶來的新機遇,以及提供保護、永續利用多樣性的誘因。

上述議定書同時也處理了跟遺傳資源利用相關的原住民與在地社區的傳統知識使用利益分享問題。對此,會員國應採取措施確保事前同意以及跟原住民、社區公平分享利益。

名古屋議定書是永續發展的生物多樣性的核心,它的正式生效將對保護遺傳多樣性、整體多樣性以及相關的傳統知識創造誘因。也給予持續研究與遺傳資源發展條件。但最重要的是,議定書將可帶來更永續的經濟機會以及自然資源的價值將可真正的「被認可」。

公約執行秘書迪亞茲說:「名古屋議定書的生效不僅是生物多樣性公約的里程碑,也是全球永續發展治理的里程碑。生物多樣性的永續利用在去除貧窮與環境永續方面扮演關鍵角色,同時對於千禧年發展目標的達成也著有貢獻。」

今後公約所設的ABS-CH(Access and Benefit-Sharing Clearing-House)將致力於研討確定模範條款、志願性行為準則、能力建構、意識提升、全球多邊利益分享機制的模組、合作程序與促進遵約與提報不遵約的制度性機制、涵蓋財務機制的資源動能指南等工作。

文件下載: 名古屋議定書
發佈時間: 201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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