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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氣候變遷與國際環境法研討會」圓滿落幕,期待明年再相聚

      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與台灣國際法學會共同舉辦的「氣候變遷與國際環境法研討會」,10月29日在台北市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召開,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環保署長沈世宏、環品會董事長謝英士及台灣國際法學會理事長邱晃泉等人在開幕式發表致詞。

      研討會中包括台灣與日本的氣候變遷及國際法領域學者專家,以及近百位與會人士,針對後京都議定書的法制議題、氣候變遷對法律的衝擊、國際法院審理國際氣候變遷訴訟之可能性等多項議題,進行廣泛、熱烈的討論。

      此次研討會是首次由環保團體與國際法學會針對氣候變遷與國際環境法的議題聯合舉辦的國際研討會,環品會董事長謝英士在致詞時強調,環境法的興起被喻為法學的革命,因環境議題牽涉甚廣,挑戰以人為本、以經濟發展為依歸的傳統法學與社會發展思維,其演進為人類社會的生活品質提昇、自然與人為的調和,都帶來巨大影響;如果台灣的司法、法學教育都能很快、具體的回應這個影響人類巨大的思潮改變,肯定是法學之幸、環境之幸、也是台灣之幸。

      謝董事長表示,在國際政治、技術、財務等各方面,氣候變遷造成的影響已成為跨領域、跨國界的重大問題,幾乎沒有不受其影響涵蓋的國家、學科或個人。他表示,今天的研討會只是個開端,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與台灣國際法學會將持續關注,使台灣的環境表現一如經貿表現,台灣雖非氣候公約會員國,卻是氣減緩與調適的典範國。

      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在致詞時指出,氣候變遷的議題對地狹人稠又是海島國家的台灣有著切身的關係,而環境法的興起則打破了傳統法律思維的框架,蘇永欽指出,針對氣候變遷與環境法的新挑戰,法院訴訟程序必須容納更多的外界參與,不管是來自公眾或專家,同時法官也必須強化全球、宏觀、超越法律本位的視野。

      他進一步表示,1992年聯合國通過氣候變遷綱要公約後,氣候變遷議題就愈來愈受到矚目,不管是海平面上升國土消失、極端氣候造成南北降雨不均等,都與我們每個人息息相關。他指出,傳統法律是從國家本位主義出發,但環境法則打破這種法律思維的框架,不論氣候變遷或是環境污染,都不會受到人為國界的限制,也沒有文化價值的差異,它會影響整個人類群體甚至生態系統。他表示,環境法有所謂的4C,是跨國界(Cross-border)、跨文化(Cross-culture)、跨世代(Cross-generation)及跨科際(Cross-discipline)的。

      環保署長沈世宏則表示,台灣積極建構因應氣候變遷的法制基礎「減碳四法」,包括「能源管理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能源稅法(草案)」,其中「能源管理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已於2009年立法通過,至於眾所關切的「溫室氣體減量法」,沈世宏指出立法進度樂觀,有機會在立法院本會期通過。

      此次研討會共有100多人報名參加,反應熱烈,顯示台灣各界對氣候變遷議題以及因它引發的法律思潮的改變及挑戰的重視,參與者除關心氣候變遷議題的社會人士外,還有不少年輕大學學生,環品會董事長謝英士特別期許說,雖然這次研討會並沒有冠上「第一屆」的名稱,但希望往後會有「第二屆」、「第三屆」......甚至「第三十屆」研討會,他當場與大家相約,希望「明年能再看到大家」。


環品會董事長謝英士(前排右二)在氣候變遷與國際環境法研討會開幕致詞


環品會董事長謝英士主持研討會


環品會董事長謝英士(右)與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左)合影


參與研討會的民眾熱烈提問


研討會意見交流的場景


研討會會場場景

發佈時間: 201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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