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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100年度 環品獎學金開始申請嘍!
100年度 環品獎學金

  本會成立於1984年,設立宗旨為獎助有志從事環境保護工作之大專學生與學術合作,調查研究發展、演講等,以達環境及生態保護之目的。多年來一本初衷,致力我國環境品質之提昇,迄未稍歇。

  我國環境教育法甫於今年6月5日世界環境日正式實施,政府推動環境教育之決心應值肯定,惟仍有賴社會各界,特別是環境教育相關的團體、個人投入,始克有成。有鑑於此,本會決定設置「環品獎學金」,藉以獎掖培植環境教育人才,並鼓勵優秀青年投身環境品質推廣之工作,規劃以至少十年為期,每年鼓勵5名為原則,每名頒予新台幣1萬元整,期能拋磚引玉,為我國環境教育人才培育注入活力,使我國更加邁向環境永續之路。

目的:本會為獎掖培植環境教育人才並鼓勵優秀青年投身環境品質推廣工作,設置100年(99學年度)「環品獎學金」。

獎助名額:每學年發放1次,名額5名,每名頒予新台幣1萬元整。

申請資格
(一) 環境教育研究所在學學生,或大學、學院、專科在學學生且己修習環境相關領域課程十二個學分以上,其中包含環境教育、環境倫理、環境教育教材教法相關課程三個學分以上。上(99)學年度兩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均達80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兩學期操行成績均為80分以上;體育成績均為75分以上(無須選修體育者免計)。
(二) 有志從事環境教育工作,品德兼優,無不良紀錄者。
(三) 同一學生於本學年內領有其他獎學金者,不得兼領本獎學金。
(四) 同一學生領取本獎學金以一次為限。
(五) 本項獎學金需由各學校審查後,含審查表函送本會,個人申請不予受理。

繳交證件

(一) 環品獎學金申請書。
(二) 經學校核發之99學年成績單正本。
(三) 學生證影本。
(四) 自傳。
(五) 教授推薦函乙份。
(六) 其他相關有利文件
 (申請人倘曾通過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文件影本、相關發表文章等)

評選辦法
(一) 申請人備妥相關文件後,應向 貴校提出申請,由貴校依前述說明辦理審查,並依後附格式填具各申請人之「審查意見表」(請加蓋審查單位章戳)。
(二) 請將 貴校審查合格之「學生名冊」(每校推薦名額以不超過3名為限)、經學校核章之「審查意見表」併各申請人相關證件及資料,於100年11月25日(星期五)前備文函送本會(以郵戳為憑,個人申請不予受理),俾由本會「環品獎學金評選小組」進行最後選擇。
(三) 經本會核定受獎名單後,將函知受獎學生所屬學校轉知申請人。

本會得以視實際情況,保留最後修改或變更本活動之權利。

相關文件下載
審查意見表及審查合格學生名冊(格式)
環品獎學金申請書
發佈時間: 2011/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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