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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報第56期:我國的溫室氣體減量政策正走在十字路口上
EQPF Writers
後巴黎協定前景仍不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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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Mary Robinson
女士的諍言為例
聯合國聖嬰現象及氣候變遷特使、前愛爾蘭總統瑪麗.羅賓森女士(Rt. Hon. Mary Robinson)近日站出來呼籲英國和德國儘速檢討其氣候政策。起因是德國政府原承諾要在2018年結束燃煤電廠,現在卻無差別地提供所有電廠穩定的供電補助,變相鼓勵燃煤電廠。英國則成為G7國家中,唯一對石化產業減稅、並且縮減對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補助的國家,據估計,此舉將導致在2015-2020年間,花費掉數十億(billions)英鎊的納稅錢。
英德兩國受到難民政策和脫歐公投的衝擊,輕易地遺忘了去年年底的承諾,以及今年地球日在全球轉播見證下簽字同意加入巴黎協定。
讓甫從伊索比亞親身見證到極端氣候的災難後返國的羅賓森女士看不下去,發表聲明,要求英德的領袖儘速修正錯誤的政策,實現對巴黎協定的承諾,並且堅持英德身為氣候領袖的格局與行動,莫在巴黎協定通過後不到半年的時間內,就船過水無痕。
在2015年年底第21屆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締約國談判會議上,196個國家一致通過「巴黎協定」,當代表超過55%全球總碳排放量、55個以上的國家批准通過後,就會正式取代京都議定書,積極落實並監督各國到2050年前,宣告讓化石燃料步入歷史、結束依賴化石燃料的經濟發展模式,並且控制本世紀增溫在2℃以內、最好是不超過1.5℃。
聯合國更積極創造舞台,加速各國簽定、批准,帶動各國政府在國內社會的討論、政策和立法等。包含在2015年4月22日地球日於紐約聯合國總部舉行的簽署儀式,175個國家現場簽署,至今已經有19個國家批准通過,但只佔全球總碳排的0.18%。
英德連番的脫序行為,其實隱約道出了歐盟在巴黎協定的角色退化,過去主導京都議定書通過並落實的歐盟,如今備受挑戰,但過去在京都議定書規範之外的中國和美國兩大碳排大國,是否會成為未來巴黎協定的重要支柱?前景並不樂觀。
今年11月,很快的第22屆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談判會議要在摩洛哥首都馬拉喀什(Marrakesh)召開,要怎麼樣延續羅賓森女士這樣的錚言與監督力量到談判現場?甚至到巴黎協定真正施行?若詳查當前各國提交共189國「國家自主預期貢獻」(Intended Nationally Determined Commitment, INDC)報告書,不只魔鬼藏在細節裡,背後還有許多不為人知的秘密,需要我們持續關注、監督。特別值得所有關心氣候變遷與氣候正義的朋友共同關心。
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日前宣布將在9月21日將在紐約聯合國總部召開巴黎協定「批准」大會,邀集各國領袖前來批准,延續422地球日簽署大會的動能。能否達成目標?我們要持續觀注。
台灣也沒有任何樂觀的道理。在非核家園的主軸政策方向下,燃煤電廠趁勢復活,但相關的標準卻付之闕如;臺灣的INDC管制目標企圖不夠,充滿對於現實的妥協。
如此內外交雜的不利因素,讓人對於後巴黎協定的情景感到憂慮。
Photograph: Eoghan Rice/Courtesy of Trócaire
見證過氣候變遷對脆弱國家影響的Mary Robinson女士,積極鼓勵先進國採取行動
誰來照顧海洋?
「海洋委員會組織法」、「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原訂於105年7月4日開始施行,但6月30日行政院一紙廢止施行日期公文(院授發社字第1051300821號),正式宣告組改告吹,重新來過。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也沒有再安排行政院就海洋委員會籌備情況進行報告,一切回歸原點。
攸關我國海洋治理的海洋四法,是過去環保團體與海洋保育組織疾呼重視,第八屆(2015)立法院第七會期最後一天拍板通過,是一個多方折衝、妥協下才求得的專責機構,如今政黨輪替,竟然也連帶走入歷史。
事實上,早在3月21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上,召委段宜康便提出臨時提案,認為「海洋委員會組織法立法過程倉促,未全面考量中央機關設置與行政資源分配之合理性,且有違反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之虞」,並做成決議,暫緩該組織法之施行。
當天五位民進黨立委氣聯名提案,現場十一位立委無人反對,行政院祕書長簡太郎僅簡短回應「尊重」,會後並表示五二0之後的事情,交由新政府決定。
在組織、人事、財務都不到位的情況下,人心浮動,無心也無力擬訂國家海洋政策,只能一切照舊,當一天和尚敲一天鐘,民間所寄望的海洋事權統一,軍警文各司其職,大步邁向海洋國家的願景當然也不會發生。
五二0政黨輪替之後,許多重大政策一切喊停,重新檢討。試問,我們有多少年歲可以折騰消磨? 不過一年多的光景,立法前後台灣的海洋環境有什麼重大變革嗎? 社會經濟又有何進步,可以凝聚支撐立委諸公口中,更完備的立法共識形成呢?
其實,唯一的改變,只有選舉的結果不同,更殘酷的事實是,大部分的人也不是從環境角度來考量投票的對象(2016大選綠社盟政黨票僅獲得2.5%);然而,台灣的民主歷程顯然還沒有走到重視環境的階段,環境法治要能進步,需要堅定秉持專業的行政部門,需要黨派利益不同,但願意共同擘畫國家永續立法部門,也需要逐漸接納法律能讓環境更好的司法部門,當然,最最需要廣大具有環境意識的民眾持續關心與參與。
也許海洋委員會組織法施行驟然廢止,暴露的只是環境法治困境的一隅,更多具理想性、有利環境的法律仍被壓抑在黑暗的深處,無法登上檯面。新政府已正式上任,是不是可以聽到我們的海洋依舊在喟嘆?我們的海洋需要被好好照顧?
短短數字公告,正式宣告組改告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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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謝英士
主編:鄭佾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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