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報第160期:綠色金融能否真正推動氣候技術轉型?

法律可以讓環境更好

COP30前瞻:從泡沫到槓桿,綠色金融能否真正推動氣候技術轉型?
一、背景脈絡:從道德共識到資本現實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COP30所處的時代,不僅是氣候談判的下一章,也是一場氣候地緣政治與全球權力版圖重組的起點。COP27(埃及)、COP28(杜拜)展現出氣候外交正從「減碳共識」轉向「金融槓桿」的現實主義階段。進入COP30,這一轉折更加明確,且面對多重挑戰:
 
• 地緣政治干擾升溫:烏俄戰爭、供應鏈重組、美中競爭導致能源自主成為國安議題,各國對綠色技術的競爭轉為戰略性布局,難以再回到共識協商邏輯。例如近期美國要求歐盟採購高額化石燃料,換取較低關稅。
 
• 南北國家角色異位:傳統的援助結構正在鬆動,中國、印度、印尼、南非等國逐漸從受助者轉為技術供應者與規則倡議者,反過來對北方施壓。
 
• 多邊機制信任斷裂:儘管損失與損害基金於COP28正式啟動,全球南方仍質疑北方承諾兌現能力,進而轉向區域性或自主型合作架構。
 
• 政治疲乏感加劇:發展中國家對氣候融資的怨氣未解,已開發國家又無力再做出實質承諾。
 
• 技術多極化成形:中國的「綠色製造霸權」、美國的可調度能源技術(如核融合、超熱地熱)開始成為新一輪「氣候地緣政治」核心。
 
因此,COP30 的最大變數,將不再是「承不承認氣候危機」,而是「誰來定義未來綠色技術的標準與融資門檻」,並決定誰是氣候轉型的主導者與受益者。
 
二、綠色金融的核心角色:從補貼錯配到風險重新定價
 
在COP30,「綠色金融」預期將從單一訴求(如ESG揭露、氣候風險揭露)轉向以下三個面向的政策實作:
 
1. 資金流向判準的轉變:從「技術名義」補助,轉為「成本結構+可擴展性」的投資邏輯,去補貼化、回歸市場化將被正式提出。例如:停止對玉米乙醇、生質柴油等低效技術的投入。轉為支持以PPA(長期承購契約)模式的地熱、核融合、新型電網建設。但如何避免受到地緣政治過度干擾,則仍是巨大挑戰。
 
2. 氣候技術分類標準(Taxonomy)重設:如同歐盟「永續分類法」,COP30預計將看到各國對「真正低碳技術」的重新認知戰,形成多方角力的格局:中國主張「產能導向」分類法(例如只要降碳、不管技術路徑);美國主張「技術成熟度+長期效益」導向;全球南方則要求「可負擔性與融資可得性」優先。
 
3. 去風險化金融工具正式上場:包含世界銀行、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等多邊金融機構預期會強調:可擴展氣候技術的貸款保證、信貸增強工具;以「去碳績效」為基礎的貸款利率浮動機制;私部門投資的「風險再保險基金」(類似氣候版的Credit Default Swap,CDS 信用違約交換的合約機制)。

三、氣候金融如何真正推動創新技術?

在當前氣候融資體系中,雖有大量資金流入成熟領域,但也有一些聚焦氣候創新技術的氣候金融案例展現了高潛力與具體成果。以下列舉三項具代表性的專案與模式:

美國 ARPA-E 計畫
• 投入技術:小型模組化核能(SMRs)、液態金屬電池、超熱地熱(SHG)、碳再利用。
• 成效: 吸引超過百億美元私人資金、多項技術進入示範階段、跨越死亡幽谷。
• 啟示: 政府須扮演「公共創投」角色,而非長期補貼者。

歐盟創新基金(EU Innovation Fund)
• 投入技術:綠氫、高溫儲能、水泥脫碳、CCUS等。
• 成效:強調追加性與規模性、透過碳費自有資金形成封閉生態圈。
• 啟示:將排放收入再導入技術創新,有助建立內生性市場激勵。

突破性能源觸媒(Breakthrough Energy Catalyst)(比爾蓋茲主導)
• 投入技術:直接空氣捕捉DAC、綠氫、永續航空燃料。
• 成效:整合承購、融資、股權投資,解決高CAPEX創新落地難題。
• 啟示: 民間領導的整合金融架構有助提高市場信心與投資能見度。

 
模型 投資重點 預期成果 核心策略
ARPA-E(美) 早期硬科技 技術跨過死亡幽谷 公共創投邏輯
Breakthrough Catalys(美) 轉型部署加速 私資進入高資本支出領域 整合型金融工具
EU Innovation Fund(歐) 產業應用創新 低碳技術可擴展性 排碳收入

這些成功案例顯示,當氣候金融精準對接技術階段與市場風險結構,即可從「資助式補貼」轉為「轉型型投資」,不僅可推動低碳技術落地,更能避免資源浪費與政策失焦。
 
四、潛在政治張力:反補貼 vs 經濟主權
 
綠色金融的主導權將成為地緣政治的延伸戰場: 美中競爭將進入氣候金融架構層級:中國希望透過BRI 2.0(綠帶路)提供設備與融資,美國則透過IMF/世界銀行與私部門共同設定「高門檻綠色貸款規範」。 開發中國家恐爆發「氣候債務主權」之爭:若綠色金融淪為新的條件式援助工具,將引發反彈,非洲與南美將要求取消綠色債務或建立「損失與損害基金」的具體執行機制。
 
與此同時,各國出於本國產業保護、政治平衡或地緣考量,紛紛祭出不同形式的補貼政策,對全球氣候金融市場形成三重挑戰:市場失真:補貼扭曲價格訊號,使技術競爭非以效能與成本為依據,而由補貼多寡決定勝負。
 
• 「補貼競賽」惡性循環:當一國推出補貼措施,鄰近或對手國家容易被迫跟進,導致資源錯置與政策脫序。
 
• 技術泡沫與資產風險集中:被補貼撐住但不具長期經濟性的技術,一旦補貼撤除即崩盤。
 
為抵擋這類結構性干擾,COP30與全球金融機構可考慮以下制度性回應:
 
• 建立跨國「氣候補貼透明平台」:公開各國綠色補貼內容與受益技術,建立對等資訊機制。
 
• 由多邊機構設定「公平競爭條件」:如IMF、OECD、GCF針對跨境投資項目設定「補貼中立條款」,避免國際競爭失衡。
 
• 強化「補貼脫鉤金融產品」:例如優先投資可在無補貼下運作之技術或市場、透過電力購售協議PPA或成果型融資模式設定風險下限。
 
唯有透過制度性協調與市場準則重建,才能讓氣候金融在公平競爭中選出真正有效的解方,而非在政治補貼迷霧中迷航。
 
五、技術泡沫的修正與轉機
 
COP30有機會成為「技術泡沫修正」的關鍵節點,具體表現為:將成熟技術退出補貼範圍(如太陽能、電動車);新興技術獲得以成果為導向的早期資本支持;推動全球範圍內的能源技術轉換政策競賽,以核融合、SHG、氫能為主角。
 
美國在川普任內推出的《大而美法案》(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 OBBBA),雖充滿爭議,卻明確取代了《降低通膨法》(IRA)對成熟技術的慣性補貼,改而集中火力支持具潛力的可調度能源與突破性技術,成為「技術泡沫修正」的典型案例。
 
但對其他國家而言,若要在COP30前後實現類似「懸崖勒馬」的補貼改革,仍需克服三大結構性困境:
 
• 政治壓力導致補貼依賴:補貼常被用於安撫產業界或選舉利益,難以主動退出。
 
• 缺乏績效評估標準:多數氣候補貼缺乏明確的「脫補時間表」與成本效益回報框架。
 
• 補貼與外交掛鉤:特定技術補貼往往與出口戰略或產業國家隊掛鉤,難以去政治化。
 
因應之道可從三方面著手:
 
• 建立多邊「氣候補貼淘汰清單」:如WTO、OECD可制定一份每年滾動更新的「不再具公共利益的補貼技術」,鼓勵各國自願退場。
 
• 將補貼綁定退出條件:任何新補貼措施須附帶「產能成長/降本效益」等量化門檻,並預設補貼終止機制。
 
• 建立「轉型替代方案庫」:由世界銀行、開發銀行等提供「替代型技術金融包」,讓國家退出補貼時有具體替選方案。
 
這將有助於各國從補貼泥沼中抽身,回歸以市場機制與創新成果驅動綠色轉型的理性軌道。這意味著氣候會議不再只是科學共識平台,而是全球技術經濟政策的對撞場。
 
六、彌補正義落差:氣候金融的社會責任
 
即便氣候金融在促進技術創新與能源轉型上具戰略價值,其對氣候正義的回應依然薄弱。現行機制普遍傾向支持具備商業潛力的技術與地區,卻忽略了脆弱國家與弱勢群體的實質需求,形成發展中國家難以取得初期資本、承購保障或保險支持,導致「技術無法進場」;社區導向的適應行動(如氣候災害防備、水資源重建、農業轉型)難以被納入「投資報酬率」評估體系等落差。
 
為彌補此落差,COP30應考慮建立如下機制:
 
• 雙軌金融結構:創新技術投資與氣候韌性投資應分別設計風險與回報機制,避免以同一金融邏輯處理不對稱問題。
 
• 社會氣候基金掛鉤損失與損害機制(Loss & Damage):以災害指標或排碳責任為基礎,支持未具規模經濟但具生存需求的氣候行動。
 
• 引入「公正轉型準則」於所有氣候金融工具:如強制要求受資企業具備公平就業、社區回饋、在地共益等條件。
唯有將金融導入社會脈絡與氣候脆弱度之中,氣候金融方可擺脫「漂綠技術導向」的單一視角,真正走向具有道德與制度正當性的全球治理工具。
 
七、南南合作的戰略轉化潛力
 
COP30除了是技術與金融的競技場,也可能見證全球南方國家藉由南南合作,反向影響北方國家的技術投資布局。
 
中國與印度等國憑藉其規模與技術製造能力,正逐漸建立自主的綠色供應鏈與氣候技術體系。這不僅讓他們能主導本國能源轉型,也對全球資本流向造成再分配效應。例如:中國主導的太陽能與電動車製造優勢已迫使美國與歐盟重新評估其產業策略,進一步投資可調度能源與在地製造。印度積極發展綠氫與低碳鋼鐵計畫,並聯合其他南方國家提出多邊氣候技術基金,已吸引亞投行與沙烏地阿拉伯加入初期融資。
 
此種南南推動的「替代性技術聯盟」將帶來兩項可能效果:迫使北方國家脫離傳統補貼慣性,轉向更具創新潛力的技術領域;開創技術與金融的新路徑,使氣候治理不再受限於G7或OECD等舊有架構。
 
COP30若能承認並善用這股來自南方的「技術轉向壓力」,將有可能促成全球氣候合作從「援助模式」轉為「共構模式」,真正實現從道德正當性到資本正當性的制度轉折。
 
八、結語:從道德正當性走向資本正當性
 
COP30將揭示:未來氣候治理的核心,不再只是「我們要不要減碳」,而是「我們能否以競爭力的方式減碳」。本文從多個面向提出觀察與建議:
 
• 第一節指出國際氣候談判的重心正從道德共識轉向資本操作,形成技術與政治雙重競場;
 
• 第二節剖析綠色金融的三大轉向:去補貼化、分類標準重設、金融工具升級;
 
• 第三節則透過三大成功案例展現精準資本如何推動氣候創新落地;
 
• 第四節分析補貼競賽與經濟主權衝突的制度風險,並提出多邊治理工具抵擋干擾;
 
• 第五節指出技術泡沫修正的重要性,並以美國OBBBA法案為例,示範如何建立退出機制;
 
• 第六節強調氣候金融必須納入正義視角,從脆弱國家與在地社群需求出發設計制度架構;
 
• 第七節討論南南合作如何透過替代技術聯盟施壓北方,反向推動全球創新戰略重構。
 
未來氣候治理的真正挑戰,將是如何同時實現:推進技術創新與產業轉型的效率;確保公平分配與正義回應的社會;維持開放合作與規則對稱的制度等三項目標。
 
COP30若能在這三者之間建立「互補性而非對立性」的金融與技術架構,將不僅為綠色金融去除泡沫,更有望打開一條真正可持續的全球轉型路徑。
 
COP30將揭示:未來氣候治理的核心,不再只是「要不要減碳」,而是「能否以競爭力的方式減碳」。綠色金融若能擺脫浪費性補貼、重新聚焦於技術可行性與產業規模化,它將不再是被批評為漂綠工具,而能成為全球再工業化與轉型的推手。
發行人:謝英士主編:鄭佾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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