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報第31期:拿出魄力,解決碳排問題

環品觀點

請魏署長拿出魄力,解決排碳大戶的問題

2014年6月2日,美國環保署(EPA)在環境日前夕宣布一項震驚輿論的氣候變遷政策,亦即美國在2030年時要將電業的碳排放量削減至比2005排放量低30%,預計約600多間燃煤發電廠將受影響。此政策一出,環保人士表示欣喜,認為與中國大陸並列全球兩大排碳國家的美國,終於願意改變過去20年不作為的態度。


當然反對的也大有人在,特別是強烈仰賴燃煤發電的州,預料亦將引起保守派國會議員的反撲,特別是選區在煤生產豐富的各州聯邦參眾議員。美國在11月將有國會期中選舉,是哪些原因使歐巴馬賭上選票也要推動燃煤電廠管制政策?
  • 從重點管制:發電業製造的二氧化碳排放約占美國32%排放量,發電業中燃煤電廠佔了3/4強,是主要排放大戶,而且現有燃煤電廠之平均運轉時間已達到42 年(燃油電廠 36 年、燃氣電廠 14 年),相對而言,老舊的燃煤電廠,對於溫室氣體排放更是雪上加霜。此舉乃對症下藥。依美國環保署的統計,全美總計約 3000部發電機組會被此計畫所涵蓋。
  • 保障國民健康:傳統電廠所排放的污染可能導致氣喘、肺部疾病與心臟疾病。美國環保署 2011 年即曾估計,由發電廠製造的空氣污染,每年平均造成 3萬4千人過早死亡、引發超過 40 萬件哮喘發作、1萬9千 人到醫院或急診室、及造成 1萬5千個人非致死性心臟發作等。歐巴馬曾說減少電廠污染的第一年就可減少約1萬件氣喘發作,及2千1百次心臟病發作。美國環保署長吉娜•麥卡錫(Gina McCarthy)也指出本項清潔電力計畫所預期帶來的益處,不但減少30%的碳排放量,亦可連帶降低25%之煙塵、懸浮微粒、二氧化硫、及二氧化氮之排放,此相當於減少1億5千萬公噸碳污染(相當每年1億5千萬輛汽車之廢氣排放),將可避免6千個早期死亡及數以千計的氣喘病發作,並可省去 930 億美元之氣候及大眾健康支出。
  • 減少家戶用電:因著推動更好效率之發電方式以及需求面的管理,在 2030年時可降低家用電費支出達 8%。
  • 能源安全:花旗集團於 2014 年 5 月底,發表兩份與煤的命運息息相關的報告,分別是《新的電力平衡,由短暫的天然氣過渡到可再生能源》(A New Balance of Power, A Short Gas Bridge to Renewables),與《全球暖煤:當週期性供應遇上結構性需求》(Global Thermal Coal: When Cyclical Supply Met Structural Demand),指出煤的前景堪憂,而頁岩氣是打垮燃煤產業的第一擊,隨後將有再生能源給予痛擊。推測美國近期在頁岩氣開發上的長足躍進,也是讓歐巴馬有信心推動管制傳統燃煤的主因之一,預期未來頁岩氣將帶給美國新優勢,增加國家的能源安全外,更進一步提升外交地位。
這已經不是歐巴馬第一次推動溫室氣體相關法案,也並非第一次遭受反彈,歐巴馬總統曾在第一任總統任內推動氣候變遷法,但遭國會封殺,面對環保及公衛團體的持續施壓,歐巴馬這次繞過國會,根據1970年通過的清潔空氣法(Clean Air Act),以行政命令推動上述減少碳排目標,歐巴馬要求各全美發電廠在 2030 年時排放溫室氣的總量,要比 2005 年的排放量降低30%,且各州在達成減少碳排上,有許多選擇性,不必然需立即關閉火力發電廠,而是透過增加風力及太陽能發電或運用能源效率技術,改變發電方式,或是加入州及區域的「總量管制及交易」 (Cap and Trade) 計畫,控制碳排放總量。美國環保署訂立的時程為 2016年 6月 30 日,各州需提報削減排碳之初始或完整的計畫,若獲得該署許可延長一年或兩年的州,則可分別在 2017 及 2018年完成計畫之提報並加以實施。

詳細介紹美國此次管制傳統電廠的變革之後,再看看我國的情況。

為了呼應此一國際趨勢,我國環保署擬議中的「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尚待公告。據悉,本標準「適用對象為火力發電廠及各行業工廠用於發電之汽力機組、氣渦輪機組、複循環機組、柴油引擎機組、燃油引擎機組及汽電共生設備鍋爐等機組,主要管制粒狀污染物、氮氧化物、硫氧化物等空氣污染物,並針對不同機組別特性訂定不同之排放標準,參考國外管制標準、國內排放現況、可行控制技術及成本效益分析,並納入熱效率及年排放總量管制精神,修正本標準,以降低細懸浮微粒及其前驅物排放,達成空氣污染減量成效」。

我國102年火力發電溫室氣體排放量為8,168萬公噸,其中燃煤排放佔將近七成(69.52%),遠高於美國電廠所佔的比例。相對於美國,我們對於電廠等重大碳排放的管制密度豈能更低?

進一步言之,我國許多重大溫室氣體排放源,如電力、鋼鐵及石化,皆為國營事業或是仍由政府主要持股,除前述火力發電年排放量約8千萬噸;中鋼年排放量約為2千萬噸CO2e;中油的公開報告中並未提供組織完整年度排放量數據;但僅根據國家登錄平台數據4廠登錄數據粗估,年度排放量已近800萬噸CO2e,相信若納入中油完整組織盤查數據,排放量將高出許多。以2013年排放總量264.66百萬公噸粗估,僅上數列出的三家企業,最保守的估計也已超過全國總排放量四成,相信若有完整統計數據,國營企業的排放佔比將更高。

綜合言之,我國雖然並沒有溫室氣體減量法作為執法依據,但環保署已經仿造美國作法,將溫室氣體納入空氣污染防制法加以管制。所以,我國的政策工具並不缺乏,重要的是決心,來自政府的決心。

對此,我們有幾項呼籲:

1.加強對燃煤電廠管制,調整能源體質

追求國家永續發展,必須要兼顧經濟、能源及環境,我國97.8%的能源來自進口,對我國的能源安全、國防、溫室氣體減量和經濟自主性上,都是非常不利的狀況,全球許多國家都在調整能源結構,唯有擺脫依賴燃煤的習慣,才會有利再生能源發展。

2.透過行政命令,管制國營企業溫室氣體

我國在溫室氣體管制上也同樣遇過被國會阻擋的問題,也學習了美國將二氧化碳納入「空氣污染防制法 」(簡稱空污法)的做法,以利用現有法規推動管制
工作,在電廠規範上,也參考美國環保署電力業排放標準訂定精神,優先依空污法研析規劃國內新設電廠排放標準。我們認為環保署可以更進一步效法歐巴馬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將管制範圍優先鎖定國營企業的溫室氣體排放,並且應訂定明確量化減量目標。此外,並應強制要求國營企業將溫室氣體排放量公開於國家登錄平台上,以公開透明的方式接受公眾檢核,透過公眾一起監督。

3.以環保做為國際合作的契機

台美環保的合作是我國近年外交上的一大步,今(2014)年4月美國環保署署長14、15日訪台推動台美環保合作,對我國國際外交是一大突破。雖然台灣在國際場合上受到打壓,但環境的議題是全球的共業,在環境的議題上尋求突破,更容易在國際輿論上獲得支持。電廠的管制是有效且立即可行的措施,相信這樣的政策也會得到全國多數民眾的支持。我們呼籲並支持環保署魏國彥署長效法美國的精神,利用此次修改「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機會,一舉改善長期遭人詬病的國營事業重大碳排放問題,宣示台灣的減碳決心,為永續台灣跨出關鍵的一步。


歐巴馬賭上選票,推動燃煤電廠管制政策
(Credit Doug Mills/The New York Times;封面
Credit Luke Sharrett for The New York Times)
發行人:謝英士主編:鄭佾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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