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報第161期:先環境後法律,談國際法院國家盡職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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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抗高溫的具體調適作為:一個法治觀點
當台北越來越熱,問題其實不只是「夏天好難熬」,簡略言之,這是公共衛生、能源尖峰與都市品質的三重危機。
 
2020 年 7 月 24 日,台北測站飆到 39.7°C,寫下設站以來最高溫的紀錄;這不是孤例,而是高溫新常態的路標。同一時間,中央氣象署把高溫風險用黃/橙/紅三色燈號標示——連三日 38°C 就是紅色警示。
 
這些訊號說明:台北需要一套同時「救命、降負荷、改體質」的抗熱路徑。
 
一、先救命:把「清涼」變成公共服務
 
先從最務實的保命工程開始。環境部今年試辦「抗高溫涼適地圖(Cool Map)」:民眾能即時找到周邊 500 公尺內的涼適點(是否有冷氣、座椅、飲水機與無障礙設施),雙北與台南優先上線。台北市政府只要把既有的 1999、Line官方帳號與場館開放時間串起來,清涼據點就不再是散落的好心,而是可預期、可查詢的基本服務。
 
更進一步,熱警戒一到,市府要主動推送「避暑動線」與「醫療風險提醒」。老年人、慢性病友、戶外工作者與街友的名單關懷,並非溫情,而是把熱傷害當成會預告、可預防的公共衛生事件。這是把「熱」從天氣頁面搬進社會安全網的第一步。
 
二、快降負荷:從公有建築「冷屋頂」做起
 
如果要在一兩個夏天內看見成效,沒有什麼比「冷屋頂」更划算。高反照率+高放射率的屋頂可把屋頂表溫差從動輒比環境高 30°C、40°C 拉回到可承受的水位,直接減少頂樓戶的熱害與建物冷房負荷。
 
美國勞倫斯柏克萊國家實驗室(Lawrence Berkeley National Laboratory,縮寫LBNL,是一個隸屬於美國能源部的國家實驗室,從事非絕密級的科學性研究)統計,多個住宅案例把夏季冷氣用電降了 2–63%;尺度放大到城市,還能削減用電尖峰、減碳排放。
 
制度上也無須從零發明。洛杉磯 2014 年起把冷屋頂寫進建築法規,對不同屋頂坡度訂「3 年老化後的最低反照率/SRI」(最低反照率指在特定條件,例如老化下,材料表面反射太陽輻射能力的最小值;Solar Reflectance Index,即太陽反射指標)門檻;台北可先以市有建築、校園、社宅為示範,將同等規格作為驗收條件。
 
當然,反照率會隨時間變髒而下滑,這就要求採購與維護同時入門——把清洗、覆塗週期和保固寫進合約,才能避免「第一年很涼、第三年打回原形」。
 
三、穩定體感:用「樹蔭走廊」修復行人尺度的城市
 
室內降溫靠屋頂,室外體感靠樹蔭。2023年《刺胳針–行星健康》(The Lancet Planetary Health)期刊刊登之健康影響評估顯示:根據歐洲93個城市資料分析,把都市樹冠提高到 30%,可讓夏季均溫平均降約 0.4°C,並避免約三分之一與熱島效應相關的過早死亡。這不是浪漫主義,而是公開可驗證的公共衛生成本效益。
 
台北其實早在「林蔭大道」、「綠網成蔭」就打下底子,但平地熱點、通勤走廊與校園周邊仍有明顯缺口。接下來的關鍵,不是再多幾場植樹典禮,而是街廓級的帶狀樹穴設計、抗颱樹種選擇、與灌溉維護預算,讓「樹蔭走廊」變成可靠的通勤基礎設施。
 
四、讓風走:把「通風廊道」寫進都計與都更
 
熱不只來自太陽,還來自被困住的風。內政部建研所已建置「都市風廊 GIS」,以氣象模式(WRF)與 CFD 模擬圈出主、次風廊與通風分區。
 
台北該做的是把這套工具從研究室搬進審議室:沿淡水河、基隆河的風口與南港—信義軸線,透過量體退縮、棟距與開放空間連鎖,讓風道連續、熱氣散去。
 
五、三段式治理:把「短、中、長」串成路線圖
 
短期(0–6 個月):透過環境部 Cool Map 與市府通訊系統銜接,建立熱警戒下的清涼據點開放與動線推播;同步發布「公有建築冷屋頂標準版」與驗收規格。
 
中期(6–24 個月):完成 50 所學校、運動中心、社宅的冷屋頂示範;三個行政區試辦「樹蔭走廊」,指標不是「種了幾棵」,而是「樹冠成蔭率、存活率與夏季地表溫差」。並公開冷屋頂的節電量、屋頂表溫監測與維護頻率。
 
長期(2–5 年):把「屋頂反照率/SRI 下限」與「通風績效」納入都更與大型開發的量體談判,搭配綠化實施規則的新版本(例如以「綠容率」衡量降溫效果)形成完整工具箱。這不是多一條規定,而是把降溫、節能、綠化與風場「一次到位」。
 
六、反對意見的預先回應
 
「冬季時,冷屋頂會更冷嗎?」
 
在台北這種取暖需求低、夏季冷房為主的氣候,淨效益通常仍為正;若擔心冬季,搭配保溫層或選用新一代可調性塗層,能進一步降低顧慮。
 
「市區沒空地種樹?」
 
帶狀樹穴+既有行道樹補植+校園與公辦都更的結構性配套,能在最需要的動線上堆出樹冠。重點在於「從點狀綠化,轉為走廊化的綠網」。
 
「高反照鋪面會眩光不舒適?」
 
在人行尺度慎用高反照鋪面,優先把反射材料用在屋頂、停車場或非密集行人空間;地面則以透水鋪面+遮蔭優先。這是材料科學與行人舒適的折衷。
 
小結:台北的最佳解不是二選一,而是三合一
 
冷屋頂讓我們「今年夏天就比較好活」;樹蔭走廊讓我們「每一個夏天都能走得舒服」;通風廊道則確保「十年後的台北不再把熱困住」。把這三件事排出時序、綁進制度,我們才真正把高溫從「每年重來的災難」變成「可治理的風險」。
 
以上台北抗高溫的理念如果可行,緊接著就是考慮台北抗高溫應該優先修正或增訂的地方自治法規與行政規則,可分成「可由市府自行訂定/修正(行政規範、自治規則)」與「需送議會(自治條例)」兩個不同層級,茲舉例言之:
 
一、市府可以自己決定的行政規範/自治規則(市府可主責啟動)
 
1. 臺北市災害防救規則(自治規則)—把「熱健康行動計畫」寫進制度
 
現況:已明文把「熱浪」列為災種,並指定環保局為熱浪防救權責機關。
 
建議修正:在規則或附表中新增「熱健康行動計畫(HHAP)」之最低標準及內容(清涼據點啟動、脆弱族群清單、訊息推播、跨局處分工KPI),以及夏季分級熱警戒的啟動門檻與程序。
 
今年(2025)夏天熱浪席捲韓國濟州島,濟州島幾乎每日、不同地點發放熱浪手機警訊,提醒避暑,重要性可見一斑。
 
2. 臺北市工程施工規範(行政規則)—把「冷屋頂」「低眩光鋪面」「帶狀樹穴」列入標準章節
 
現況:為市府採購工程的技術基準,臺北市工程施工規範2025年7月15日甫更新部分章節。
 
建議增修:(1)在隔熱及防潮相關條文中,增列冷屋頂性能表(3年老化反照率/熱放射率、SRI與試驗方法/驗收抽驗頻率)。(2)在裝修及現場工作中,增列鋪面反光限制(人行空間LRI/LRV上限、濕滑係數)與透水鋪面標準。(3)在景觀/樹木工項增訂行道樹帶狀樹穴尺寸與土壤體積最低值、存活率保固。
 
3. (新訂)「臺北市公有建築冷屋頂實施要點」或建管審查指引(行政規則)—公有建築先行
 
內容建議:適用範圍(校園/社福/運動中心/社宅)、性能門檻(採3年老化值)、驗收與維護週期、資料公開格式(表面溫度/節電量)。
 
依據:綠建築自治條例已要求屋頂綠化與光電,行政規則可先補上「反照率/放射率」作為公有示範並銜接日後條例修正。停車與用地作業規範—把「遮蔭/透水」變成停車設置條件。可於「路外公共平面停車場申請須知」與委外契約範本增列:最低遮蔭率(樹蔭或光電棚)、透水鋪面比、高反照材料,並納入績效查核。 
 
二、 需由議會審議通過的:自治條例(長期結構化工具)
 
1. 臺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增列「冷屋頂」為基本指標
 
現況:條例已要求新建物的保水、省水、節能、屋頂光電與屋頂綠化≥50%(達一定規模者)。
 
修法方向:在第3條新增一款「屋頂反照率/SRI 基準(採3年老化值;允許以綠屋頂或其他降溫設施等效替代)」;並授權都發局訂定測試/驗收子法。 
 
2. 臺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把屋頂反照率與使用執照掛鉤
 
修法方向:於「施工管理與使用執照」條款增列冷屋頂合規文件為核發使用執照之應備資料之一;並授權建管處公告審查要點與抽驗機制。 
 
3. 臺北市市區道路管理自治條例—人行道「遮蔭率」與材料管制
 
修法方向:(1)新增「人行道整建須達最低遮蔭率(可由喬木、廊架或拱廊達成)」與帶狀樹穴最低尺寸/土壤體積。(2)明定高反照鋪面之眩光限制與人行舒適的材料選擇原則。(3)將維護「存活率KPI」與缺株補植義務入法。
 
4. 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把公園「清涼服務」制度化
 
修法方向:在可設施類型與管理權限中,明定夏季延長開放、清涼據點(飲水、噴霧、空調室)及其資訊揭露義務;授權管理機關於高溫警戒時啟動。
 
5. 臺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擴大到「城市樹冠治理」
 
現況:重在「受保護樹木」(古樹名木等)的指定與維護。
 
修法方向:新增平地樹冠率目標與年度增量計畫的資訊公開條款;建立行道樹維護等級與保固的法源。 
 
6. 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納入「通風廊道」
 
修法方向:在都計審議/都市設計審議時,增列通風績效評估與風廊保護帶(河廊—綠地—街廓連續)。對臨界風廊的量體退縮、棟距、開放空間比設最低門檻。 
 
7. 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把抗高溫績效納入容獎與審議
 
修法方向:增列更新計畫的熱韌性評分(例如:樹冠成蔭率、通風廊道連續性、屋頂反照率/綠化、地表材料)作為容積獎勵或核准條件之一。
 
8. 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自治條例—臨時停車也要「不增熱」
 
修法方向:對「臨時停車場」明定最低遮蔭與透水鋪面比例的使用條件,避免熱點擴張。 
 
9.(選配)停車類自治條例—用費率/委外條件推動遮蔭
 
修法方向:在「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與「公有路外停車場委託經營自治條例」中,授權主管機關以「差別費率或委外契約義務」,要求停車場達成遮蔭率/透水率/高反照門檻。 
 
三、建議的務實推進順序
 
短期(0–3個月):修訂《工程施工規範》與發布《公有建築冷屋頂實施要點》,今夏即可上線(行政權限內)。
 
中期(3–12個月):送議會處理《台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台北市市區道路管理自治條例》、《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的小幅修正包(把遮蔭、冷屋頂、清涼服務入法)。
 
長期(12–24個月):處理《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的體質改造(擴大通風廊道、容積工具)。
 
以上各點都是台北抗高溫的具體建議,若干措施也可能有仁智互見的討論餘地,但只要台北市願意先動起來,必然可以帶動台灣其他城市重視高溫問題的地方自治回應,為台灣的氣候調適帶來城市治理的新氣象,也可以務實的因應市民高溫難耐的處境。
發行人:謝英士主編:鄭佾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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