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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品時論:治水難於治電,國家要扛大責

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謝英士、副秘書長高思齊

打開水利署網站,全台21座主要水庫有17座蓄水量已經低於5成,其中6座低於20%,中部最大的德基水庫,蓄水量不到6%。顯然,人可以不用電,但不能不用水,看老天爺臉色的治水更難於治電。

2020年的降雨量1519毫米,過去的年均雨量則是2207毫米。多高山的台灣環境對水非常敏感,氣候變遷下,年度降雨的變動更大,每年的降雨極端多或極端少的現象交互出現,政府卻仍然緊抓傳統的治水思維,也就是增擴建水庫作為最後的救命稻草,看似有在做事,實際上是對永續發展極度有害的瞎忙,徒勞無功。

從1930年日本人修成烏山頭水庫以來,全台灣已經建造280餘座大小水庫(現役約90餘座),現在山區已經到了沒有地方蓋水庫的情況,不但用光了後代子孫的蓄水空間,更是耗費大量經費清淤。然而這種集中式的水利工程早已被證明無法因應氣候變遷的極端氣候,對乾旱與洪水的抵禦能力都非常差,同時還會破壞生態,工程造破壞地層,威脅鄰近社區的生命安全。

此外,台灣的流域已經生病,沒有健康的流域就沒有永續的水資源可言。水庫破壞了流域上游的健康,而不斷加高的堤防、截彎取直或大幅減縮的河道雖然讓洪氾區被馴化成為「河岸第一排」的建築用地,卻也讓河川的蓄水功能變差,雨水更加快速流入海洋,這些都是在浪費雨水、浪費老天爺恩惠的做法,可以說台灣缺水的窘境更多是人為造成的結果。

治水是百年事業,100年前人定勝天概念下的水泥化水利工程已經證明無法因應時代與環境的變化,然而當今政府一面高喊氣候變遷之狼來襲,一面卻持續「明知不可為」的治水方式,令人困惑且為後代擔憂。

缺水問題除了患寡,更患不均。水利法第18條明文規定用水的優先順序是民生、農業、工業,怎麼一遇缺水,掌管水利的經濟部長王美花第一時間就開始幫台積電上天下地的找水,護國神山理應是句網路玩笑話,怎麼第一個被洗腦的就是經濟部長?事實上,負責任且講求永續的企業,應該提早部署,,不需要等政府的公共建設,提早對自己的用水負責。

農業向來被點名為最大用水戶,但從農業用水來源以河川為主、可補充地下水、以及灌溉後用水仍可利用等面向來看,用水大戶的大帽子加在農民身上顯然不合情理。農委會應加速智慧灌溉(水閘)的進程,提高農業用水效率,並恢復灌溉蓄水的傳統,減少對公共供水的依賴。

最後是民生用水,六都人口超過1600萬,全台灣七成的人口集中於都會地區,因此城市自身的水適應能力相當重要,包括用鼓勵方式強化建築物的雨水儲留功能、道路的海綿舖面設計、都市綠化面積增加、開放被覆蓋的河道、增闢或保留溼地等,都有助於城市蓄水、降溫,同時提高居住品質。

百年來台灣的環境已然驟變,國家治水不能再因循殖民時代的思維,以水庫為因應,漠視水正義,而是為台灣思考於氣候變遷下,下個100年不再為水而苦的韌性水方案。

本文經節錄、修改標題後刊登於110年3月26日中國時報。

發佈時間: 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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