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報第35期:氣候談判的重要槓桿–歐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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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貝爾物理獎與節能未來─LED燈具

今年的諾貝爾物理學獎得主,頒給了三位日本科學家中村修二(美籍日裔)、赤崎勇和天野浩,以表彰他們在開發藍光LED(亦即俗稱發光二極管)的貢獻。
過去的LED受限於素材只能作出紅和綠的光源,要做出無色偏的白色光燈泡獨缺三原色當中的藍光,這次的研究團隊透過鍥而不捨的嘗試終於發展出高亮度的藍光LED,使得白光LED燈泡成為可能,讓節能燈具往前進了一大步,幫助世界有一個更亮、更節能的白光光源。

諾貝爾獎委員會在新聞稿中開宗明義指出,藍光LED的應用,使照明得以有更永續、更具效能的方法,增進能源效率以及環境友善的光源,且不含汞。委員會還感性地說,當三位得獎者十二月初抵達斯德哥爾摩領獎的時候,很難不發現他們所發明的照明充滿整座城市。

為了在夜晚中活動,人類從用火一路進化到愛迪生發明的燈泡,燈具帶給我們許多文明的便利,卻也帶來了耗能和光害等問題。從早期的白熾燈(鎢絲)燈到水銀燈,都是由電轉換成熱和光能,後者更有汞蒸氣毒害的疑慮。

近幾年流行起來的緊湊型螢光燈(CFL,彎曲縮短成螺旋型的螢光燈管)搭上了節能減碳概念的列車,以省電燈泡之名行銷成為主流燈具選擇,但其實從科學數據上來看其功率和耗電程度都遜於傳統的螢光燈管(又稱日光燈管),尤其後者經過管徑縮小和改用固體汞的改良後更顯優勢。

但在產業界總是有種舊不如新的思維,且推銷新產品產生汰換效應總是比較有利,而對於民眾而言購買省電燈泡更具有一種環境友善的宣示效果,卻是賠了夫人又折兵,且螺旋型燈管結構反而脆弱易壞不耐用。

LED則是利用光電效應的冷光源,白光LED燈具的出現讓我們終於不用再依靠熱和有毒物質的蒸汽,也因為無需再浪費電能轉換為熱能,在相同照度下白光LED燈能達到數十倍的節能功效,這可說是繼愛迪生之後的第二次光明革命,獲得這次的諾貝爾物理學獎當之無愧。

據估計,到了2020年,LED光源將成為最便宜的光源,假如屆時全世界都使用LED,那麼用於照明的耗電將減少一半!

在台灣,在面對核四封存,未來能源發展和政策充滿不確定的現在,必須要正確有效的宣導LED的節能功效,並釐清和現行使用的燈具的各方面優缺差異,作到最紮實的節能教育,避免省電燈泡的錯誤再次重演。政府更需要回應產業界的訴求祭出獎勵政策或更換行政機關的節能燈具,否則只怕再多的發電廠都永遠不夠用。


圖片來源:聯合報

超越放生放生與環境的關聯

提到放生,往往容易想到宗教界的放生儀式,這種活動乍看之下是一片善心美意,其實在生態研究者眼中可說是噩夢一場。

為了活動需要,許多動物在南來北往的運送過程中折損,而放生主事者往往也沒有思考過大量放生的動物是否適合當地環境,讓放生成了「放死」行為;而若是放生的動物能夠適應當地環境活了下來,也往往由於沒有天敵或者和當地的其他類似物種競爭,造成生態浩劫,例如台灣東部特有種烏頭翁就由於來自西邊和北邊帶來的大批放生的白頭翁而族群銳減。

此外近年來放生逐漸產業化、常態化,也形成了一個產值驚人的「放生產業」,許多業者特意養殖、捕捉這些動物來供應,更有可能發生先前放生的動物很快又被業者再次捕捉成為下一次放生的對象。從中不僅有騷擾虐待動物之嫌,更在這一捉一放以及運送之間有意無意的剝奪了許多動物的生命,和放生的美意可說是完全背道而馳。

在科學和環境教育界當中,放生這個詞往往由另一個專業詞彙所取代:野放。原始的理念和宗教放生所強調的「惻隱之心」相同,是針對被豢養或救傷的動物進行「回歸自然」的行為,除了負責保育類動物救傷的南投特生中心以外,全台也有十多處的野生動物救援中心,負責接受民眾誤捕或拾獲野生動物的處理,成效頗佳。

但野放也未必總是有好結局,屏東海生館陸陸續續因漁民誤捕取的三隻鯨鯊,第一隻順利野放,第二隻在館內病死以後,引起動保團體的關注和抗議,在去年進行了第三隻的野放,但沒想到由於個體已成長得過於巨大無法掌控,且海生館方欠缺經驗和應變能力,野放過程中鯨鯊游回擱淺兩次,第三次野放前獸醫檢查已近乎奄奄一息應是凶多吉少,使得這次有眾多研究者、獸醫師、館方人員以及動保團體參與的野放成了近乎前述「放死」的荒謬活動,而事後也出現另一種保育的觀點,認為長期豢養達八年的鯨鯊其實其習性已不適合野放。

除了豢養的野放以外,台灣特有亞種梅花鹿,經歷了台灣大量捕捉,出口鹿製品的時期而在野外滅絕,近年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利用民眾飼養的梅花鹿族群進行了相當成功的復育,卻在野放後多年出現了爭議,原來當年野放出去的兩百多隻梅花鹿因為沒有天敵,現在在社頂山區已經繁殖了超過一千五百隻,而由於梅花鹿的食性好吃幼苗和草類,造成當地的森林生態浩劫,甚至開始染指有毒植物和鄰近農田,成為和台灣獼猴類似的「過度復育災害」。

整體而言,無論是放生還是野放,其實都屬於人類一廂情願的行為,而救傷豢養或是復育,其實都是針對人類過去及現在對野生動物以及環境的破壞的一種”補償”措施,但從以上案例和爭議可知道,在進行這些動作之前,其實需要對動物習性還有野放環境的生態有全盤的了解,才不會造成放生等於放死或者復育野放出強勢外來種等悲劇。而政府方面也要積極控管私人或公家/學術機構的放生/野放行為,並對各地外來種的族群做出有效的控制,如此才能維繫台灣豐富的生物多樣性和美好的生態環境。


圖片來源: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
發行人:謝英士主編:鄭佾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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