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報第113期:自然是台灣人心中最軟的一塊

法律可以讓環境更好

自然是台灣人心中最軟的一塊
台灣是自然的顯現

『自然』幾乎是一個最複雜的詞,每個人心中自有一個「自然」,卻又無以名狀。關於自然,總有我們不想知道的真相!

宇宙充滿神秘,無以描繪。暗物質、上帝、單一性、時間之始,所有這些問題,都有數不清的道理,很多時候也都難以理解。就個人而言,處於蒼穹底下,到底自由意志是否存在?也是一個問題。人類想要掌握自己的命運,自己的決定就很重要。未來既尚未來,也還沒有寫定,就有許多空間創造並實現屬於自己想要的理念。意識與無意識之間誰先誰後?又有什麼影響?審慎是審慎的開始,在之前則不一定,可能是無意識引導的決定。意識是自由意志之源?還是根本就沒有「自由」意志可言,真正主導的是「無意識」?有時候在生活中,有意識的決定數得出來,反而有太多可能是無意識的行為都非經大腦審慎運作決定。人類如此,那自然呢?自然的法則不會是有意識的法則,自由意志遵循什麼樣的法則?是自然的?還是人為的?

人類的未來是不是在宇宙大爆炸之時就決定了?那麼這樣的「自然法則」是不是屬於確定的?相對論與量子論既對立,又缺一不可。相對論彼果源於此因,掌握系統的內在條件就能預測系統的演進。知道空間幾何以及變化的速率就可以掌握時空的內容。但也總有被忽略的因素,或被稱為混亂,例如彗星撞地球。即使是混亂也是可得確定的,只是較難預測而已。自由意志是在混亂的條件下孕育的,自由決定之所以富有價值且深具力量主要也是因為混亂所致。人是分子微粒所組成的組織體,往前推,在大爆炸時已然形成,這可是140億年前的事!在閉鎖的宇宙裡,過去、現在與未來相鄰為界,不分畛域,相互平等。如果這是永生,自由意志又有何用?時空的碎片連接了「我們」,悠遊在宇宙之內。在此閉鎖的宇宙裡,每個人都是永恆的,不受時間限制的。

也許是台灣特殊的地理因素,福爾摩莎之名是從「外國人」的口中喊出的。那美麗的福爾摩莎可是跟台灣形影不離的!孕育原住民幾千年文化的自然,同時也讓後來不同的殖民者覬覦不已。在台灣這座島上,動植物、水、生物庇護所、氣候系統、疾病、營養、氧氣、甚至靈性之所繫,可以說,無自然、無台灣、無台灣人的奮鬥歷史。

台灣面積雖小,但橫跨了亞熱帶與熱帶,地勢起伏,高山林立,垂直高差接近4000公尺,擁有多樣化的生態系,孕育出各式各樣的生態系與生物種類,諸如河口、海洋、沼澤、湖泊、溪流、森林(包括高山寒原、高山箭竹草原、針葉林、闊葉林、熱帶季風林)、農田生態系,各種生態系孕育的生物不盡相同,據估計,台灣的物種多達15萬種以上,其中近三成為特有種或亞種,是一個生物多樣性十分豐富的寶島。

此外,台灣四面環海,各地海岸地形與地理等環境不一,形成礁岸、岩岸、沙岸、泥岸等海岸及珊瑚礁地形,其生物量亦甚豐富,據海洋生物學家的調查顯示,台灣海洋生物種類高達全球海洋生物物種的十分之一。

植物資源方面,維管束植物有4,000種,苔蘚植物約1,500種,真菌類有5,500種;動物資源估計有150,000種,已發現哺乳動物約60種,鳥類500種,爬蟲類90種,兩棲類30種,魚類2,500種,已命名的昆蟲有18,000種。(以上資料來源:台灣生物多樣性國家報告草案,2001第一版 並參考「國家公園生物多樣性保育策略之研究」)

不過,台灣由於地狹人稠,過度開發之下,造成空氣、水、土壤的污染、地景系統的破碎化及棲地的劣質化,沿岸漁產的銳減、珊瑚與森林生態體系的破壞、物種滅絕、地層下陷、酸雨、污染以及土石流頻繁等,這些都有礙人民生活水準的提升及國家經濟的發展,亟需全民與政府合作解決。

自然一直都在,需要人的呵護。

『自然,從常識的角度看,它是指人類未曾改變的事物本質,諸如空間、空氣、河流、樹葉之類。藝術則被施加到這個人意志的混合物上,施加的工具也出自大自然,比如說一座房舍、一條運河、一尊塑像、或畫一幅圖畫。但是人的操作加在一起是微不足道的。他不過是做了一點切削、一點烘烤、併接和洗刷而已。比較世界對人施加的巨大精神影響,人的這些舉動不可能改變結果』。愛默生在19世界寫下的自然,不到百年,就被人們改寫,我們已經做到原本自然不敢想像的改變,來到人類世,那個人為的影響超越自然的時代!或許,在愛默生筆下體悟自然的藝術,其才情與天鈞,形塑了人們以為的自然樣貌,浸假讓人們以為已與『自然』那個物質性的整體同在,渾然不知人為的造作徹底的改變了物質的本性,連同人類的認知,都已漸漸遠離『自然』。

城市開始與自然的遠離

環境問題雖然還無法在政治上有良善回應,至少不能輕言放棄教育。

古代哲人的智慧不一定是因為身歷其境,例如遭遇重大環境災難才有所省思,卻可作為今日之參照,甚至深化成為我們當代的智慧之一。

在探討整體政治系統之前,先做好個人的準備,人人皆可的現代環境思維與作為。當個人已經準備好成為人類世下的環境好公民之時,就是政治不得不做出良善回應的時刻。

城市化讓人與自然漸漸疏離,所謂人與自然的和諧,不但範圍縮小(在自家庭院、陽台或房間盆栽之間),思想侷促(無法理解所在周遭與自己生命與生活的關聯),甚至無感於變化(一棵樹的剪除、一片森林的剷離、一片藻礁的逝去),許多影響深遠的環境變遷就這樣一點一滴的將人異化,與自然遠離。

每個文明都有其面對自然的智慧,一動一靜,述說著人類進化的軌跡。當代環境主義之意旨顯然不是「回到過去」,而是「回到未來」,在人類已然進化至今的基礎上,與科技、倫理、經濟、社會、法律共同面對環境之呼聲,重新找到與自然琴瑟和鳴之道。

如果尊重人是正統,那麼某個程度講,重視環境就有點「反傳統」之味道。甚至,環境之於人,就處在邊緣的角落。人因為自然資源而富庶與繁榮,因為自然資源而愉悅且快樂。但人的德性與環境的關聯不大,能迎合季節取之於自然,已是最起碼的節制,是難得的高尚美德。

每個民族都有其美學的倫理基礎,也就是孕育民族發展的自然條件,台灣也不例外。幾百座高山及其或陡或緩的坡度,即預示了不同的發展基礎,也影響了德性與幸福的養成與路徑。環境的危害會衝擊並侵蝕德性的根基,歷史殷鑑歷歷在目。當代人的生存條件要在多大程度上考量後代的需求,正是不折不扣的道德尺度,這個道德尺度不僅涉及個人,還擴及企業與國家。

如何在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兩者間做出「正確」的判斷,是跟整個民族的德性觀有緊密關聯的。這樣的判斷也涉及整個社會對於「幸福」的概念取向。關於判斷雖與政治有關,但清晰認知政治之影響才能有「正確的判斷」,因為這是整個社會的德性表徵,是綜合我們對於當前的需求、未來的遺緒以及什麼是正義等等的綜合判斷,融合了多數人的智慧、勇氣、自我節制的意願等。如何最小化的影響環境就是一條道德準則,考驗一個民族的德性與未來。處於邊緣的環境也許正是重新取得基本資源,富有創造力的挑戰當前主流地位的觀念。

經濟是高度道德理性的

這樣的德性考驗與一般的「經濟理性」不一樣。就現實而言,「經濟理性」無疑是當代生存法則中的一大指引,那為何在面對生態環境,尤其是可能對重大的生態環境有不可逆轉的影響與破壞時,嚴重考驗經濟理性的「更深層理性」,未來世代的生存基礎的一種理性,就是環境基本法第三條的精義所在。連結自己與未來世代的這種德性,是一種父母德性的「綠化」與「外延」,是環境政治的重要基石,如果為未來世代犧牲一點經濟或利益是父母德性的核心,環基法第三條規範的意旨就是在此,就是父母德性綠化的法律化與規範化。極端氣候之防治以及藻礁之保存,均是這種環境危機的直接顯示,不但對生物多樣性有滅絕之危機,且對更長期的自然資源構成重大威脅,為氣候變遷採取行動,為藻礁的保存付出代價,這樣的德性需要台灣人審慎思考並付出實踐。

是不是因為這樣的德性啟蒙與行動,就能為台灣的未來世代帶來幸福?即使答案並不確定,卻仍值得為之即刻行動?讓各層級的政府與企業為台灣採取更負責任的行動保護環境以及生態?藻礁公投是台灣三十幾年來的民主深化中,第一次涉及生態保育與能源轉型衝突的案例,服膺政治或延伸樸素、為後代犧牲的德性,考驗著台灣人的智慧與勇氣。德性與幸福息息相關,德性可帶來幸福與繁榮,藻礁公投就是一場活生生的試煉。能源轉型還有調整之餘地,藻礁一旦失去就不會復返,如何做到最低限度的影響自然,就是我們當前最迫切需要的德性,必須反應在政治家、企業家、教育家以及千千萬萬願意為世代永續努力的所有台灣人身上。

人類追求的健康、財富以及穩定的家庭生活,為什麼無法融入在我們的幸福感之中?德性的行為在當代的表徵之一就是做出對環境負責的決定與舉動,這樣的「新德性觀」是有利於幸福與更好的生活的。台灣是寶島,山與海交織,幾百年來孕育著世世代代的子民,處於今日氣候變遷的關鍵年代,我們了解最小程度的破壞自然與環境是世世代代子民幸福之所繫。為了當代而犧牲後代是不永續的德性觀,反之,在不危及當代的生存而最小化的減少傷害環境或者做成對未來人類有利的決定,這可說氣候變遷時代的新倫理與好德性,必可為台灣帶來更大、更永續的幸福。

過度依賴科技,會讓人忘了思辨自然

在當代的發展至上主義下,人類飽受自然環境退化的危害,亟思有所改進。很多人寄望於科技,樂觀地認為科技終將解決這樣的人類困境。這樣的看法最大的可議之處就是在於僵化了倫理意識,降低了道德進化的能動性。只有在合宜環境條件下的人類生存才有可能獲致相對幸福的結果,也才是適中發展的最佳註腳。換言之,倫理不是僵化的,反而是隨著人類的進化而成長的,得以啟發德性的倫理是最接近幸福的竅門。人類的情感與欲望在多大程度上會跟環境相互連結就成為檢視德性是否進化的關鍵。只要我們相信自然環境具有整體的價值性,不一定一條河流、一座山、一塊埤塘、一片森林,而是整體台灣的自然環境條件具有至高之價值,那麼我們的情感與欲望的投射就會清楚的聚焦在此。藻礁的意義在某個程度上就代表這樣的情感與欲望的投射,是否可以將台灣人的倫理境界以及情感與欲望加以提升,形成新的德性基礎,並未後代台灣人帶來屬於他們的幸福。

這樣的倫理觀與德性論既超越法律(如果法律得以形塑或有助於支持這樣的倫理觀與德性論更好),也是形成新台灣文化的重要基石。環境跟人類的食、衣、住、行如此緊密結合,怎麼會不是人類倫理的依靠?又怎麼可能不跟我們的德性相連?作為整體的自然環境與人類的道德標準緊叩,從形式上看,例如「碳峰值」不僅是國家發展的高峰預期,也是國家集體(包括企業與人民)的碳排放倫理節制,只有這樣理解「碳峰值」,才有辦法建造一個新的政治正當性依據。同樣的,一片經過生態科學確認的七千年藻礁生命,如何加以維繫?就挑戰著我們的「倫理觀」與「道德界線」,在自然界裡,人類與其他動植物等生物都是「兄弟姊妹」的關係,彼此聯繫,相互依賴。

自然是有序的,自然是理性的,自然有其組織,自然是上天賦予的,星體運行,四季輪替,因果無縫自成。這樣的自然,與人生以及萬物相輝映,是人類的德性與幸福之至。

自然作為引領倫理規範的一個整體

當代科學概念有其闕漏之處,比如環境惡化很大程度是新的工業與農業生產技術的介入而引起的,這些科技在上位的邏輯上彼此間是矛盾的,其應用也常導致超乎預期的錯誤。解決單一問題的技術概念與作法,是無法真的成功化解相互隔離的諸多問題的,且許多科技都是「只見其利,不見(不願見)其副作用。其實,從自然作為一個整體的角度,這些科技引發的副作用常肇因於在自然之中沒有什麼是孤立於一體(整體)的生態網絡之外的。被分隔為極端細緻的科學,已經難以應對相對複雜的系統性問題,每個被深度理解的個別科學問題,如果進一步被誤以為是代表全面性科學的勝利,就會造成無法弭補的傷害。特別是環境、生態之類的問題無法藉由這樣的「科學」獲得解決。

多數人沈浸在科學的瑣碎成就,而放大了科學的作用,卻遺忘了自然作為整體,自有其規範作用,假如人類的倫理觀無法俱進,甚至在德性上抗拒自然的規範效力,不但會影響當代的福祉,也形同傷害了未來世代的幸福。

人類經常以「大的」環境危機為警惕,卻在日常生活中,有意無意的漠視自然的意義與價值。生態概念的首要在於認知任何生物與其環境均構成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任何生物均不能脫離環境而單獨生存。在整體觀底下,循環、平衡、多樣共同組合成新的、人與自然的倫理關係。以魯莽的方法對待上蒼賦予的藻礁,形同輕率的捨棄後代的福祉,因為藻礁的消失將無法逆轉,同此道理,生態系統之穩定如果是以新的倫理觀回應,理解時空之尺度及其韌性,就會清楚諸如三接與藻礁之間的無可對比性。三接之問題在停電的急迫時刻,已經由核三取代,事實證明,穩定的電源在台灣依舊可以其他選擇,儘管廢核的長期努力方向不變。
發行人:謝英士主編:高思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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