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報第87期:全球環境法治第一次報告

環品新書快報

台灣氣候法體系的初試啼聲之作--『氣候法彙編』將於七月底出版上市
中研院在今年6月提出「臺灣深度減碳政策建議書」,直指台灣不管是於2015年提出的INDC中所宣示的2030年減量目標(:人均排放量9.1~9.3公噸)或溫管法訂定的2050年目標(:人均排碳5.4~6.0公噸),都距離UNFCCC上限2℃要求,所推算工業化國家之2050年人均排放量1.0~1.7公噸相去甚遠。

如果1.0~1.7公噸是深度減碳的最低標準,可以說台灣目前的減碳政策是「極淺度」的無感路徑。

全球對抗氣候變遷的減碳行動不會走回頭路,台灣如果不能提出更有野心的方案,現行高碳發展路線,將在未來嚴重拖累經濟競爭力。

因應氣候變遷不能依靠單一部門,中研院在報告中建議我國應該參考英國Climate Change Act,制訂氣候變遷法,以促進跨部門整合。然而這項建議看起來有些突兀,因為我國不久前才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2015),中研院在報告中並未指摘溫管法之不足,也沒有分析台灣的法制、政治環境為什麼需要另一部氣候變遷法來推動深度減碳政策,甚為可惜。

我們認同對抗氣候變遷不是環保署或任一單一部門的事情,但再訂一部新的法律是否就能整合各部門解決問題? 值得高度懷疑。

事實上,氣候變遷問題的根源深入經濟、社會、文化的方方面面,重新檢視整個台灣法律系統的氣候因素,是制定深度減碳政策的必要一步。

為此,環品會與台灣國際法學會合作,經過長達一年的準備期,終於將在本月份出版一本以氣候變遷為主題的法典--「氣候法彙編」,精選我國233個與氣候變遷的減量與調適高度相關的法規,另收錄近百個國際與中國大陸氣候法規作為參照。

全書分為「國際氣候法」、「溫管法及相關法規」、「六大部門氣候變遷法規」、「其他氣候變遷相關法規」、「中國大陸氣候法規」等五編。第三編--「六大部門氣候變遷法規」再分為六個部門,分別為能源部門、製造部門、運輸部門、住商部門、環境部門、農業部門。各項法規選編邏輯說明如下:

(一)國際氣候法選編

按照與氣候變遷相關公約通過年份排列,除了氣候變遷綱要公約下的相關決議、協定外,也收錄世界人權宣言以降的重要人權公約與我國通過的施行法以及其他環境公約,以供讀者掌握氣候變遷與人權之關聯與脈動。

(二) 溫管法及相關法規

收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及其子法,以及各縣市訂定與氣候變遷之減量或調適相關之自治條例。

(三) 六大部門氣候變遷法規選編

按照現行溫管法第九條第三項規定區分六大部門,收錄各部門因應氣候變遷過程可能涉及的法規。須注意,本書收錄的法規不代表當中已有因應氣候變遷的條文,僅代表經本書編輯團隊判斷,該法規的規範內容、範圍、應用與氣候變遷所涉事項高度相關。

(四)其他氣候變遷相關法規選編

未收錄於前編的法規,但由本書編輯團隊判斷,與氣候變遷高度相關的「既有法規」,擇要納入本編。例如,憲法揭櫫的人民基本權利、基本國策;環境基本法與環境影響評估法代表權衡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秤與砣;兒少福利與權益法提醒我們注意氣候變遷的影響是跨世代的,同時應該檢視民事系統是否為兒童或未來世代保留應有的權利與發聲的基本權利;土地法與國有財產法等土地利用制度是否能避免台灣的土地退化,進一步壓縮土地原有的固碳能力;信託法是否提供環境信託充裕的發展空間;面對氣候變遷帶來的災害,國家賠償法是否能公允地追究國家責任,而不是一概視為不可抗力的天災?等。此等「既有法規」是當前理論與實務不可忽視的一環,故特予以納入供參。

(五) 中國大陸氣候法規選編

中國大陸是全球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國,約佔全球排放量的30%,與此同時,受到氣候變遷影響的人口也是世界最多。中國大陸無疑是全球「暖化關聯度」最高的國家,其法規制度如何因應,值得吾人關注。為此,本書特別收錄中國大陸與氣候變遷相關的法規、計畫,以符合中國大陸特殊的法規制度。
 
本書可以說是建立我國氣候法體系的初試啼聲之作。「氣候法」,顧名思義,指的是「回應氣候變遷的法律體系」,實質上,則是氣候變遷對既有法律系統、法律思想與法律技術的衝擊與挑戰。

作為全球性的問題,氣候變遷的影響不但是跨部門、跨領域的,事實上,就是一個「整體性的問題」,早就超乎「環境」的單一範疇,擴及到經濟、社會、文化等領域。所以,「氣候法」更強調是一種結構性、系統性的法律體系。

從歷史觀察,人類是在一種自然的氣候變遷與人為的氣候變遷交互作用中,進化演替的。「氣候法」要回應的是人為地影響氣候系統所帶來的所有問題。然而氣候變遷的時空跨度很大,變化的因素交叉且複雜,並非當前的法律系統所能完整回應。

從科學家發現溫室氣體的大量排放將會導致全球暖化,干擾氣候系統運作以來,氣候變遷逐漸成為國際環境治理的重大議題。國際上的努力,從1992年的「氣候變遷綱要公約」、1997年的「京都議定書」、到2015年的「巴黎協定」,標誌人類從意識認知、擬訂目標、到採取行動的歷史軌跡。在此過程中,「法律體系」也不分畛域,開始籌謀因應。

「氣候法規彙編」正是我們反思法律體系在氣候變遷時代下究竟如何回應的一個努力,也是本會透過出版的氣候行動之一,我們的工作只是起步,未來還要持續。
 
※氣候法彙編由新學林公司發行,8月份起國內各大書局通路均有販售。
發行人:謝英士主編:高思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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