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報第47期:給政治領袖的一堂氣候變遷課

環品觀點

給政治領袖的一堂氣候變遷課
儘管主辦今年年底聯合國氣候變遷會議的法國政府已經宣布,包括美國總統歐巴馬、中共國家主席習近平等重量級國家領袖超過八十餘人,均將親自出席盛會,但台灣總統與立委選舉只剩三個月不到的時間,到底有多少有志問鼎國家領導人地位的政治領袖「關心」這個問題,以及這個問題所可能產生對台灣未來世代與發展的影響?

迄今為止還是風平浪靜,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

如此與國際氣候政治脫軌的現象,正是台灣諸多自外於國際社會的表徵之一。但是,如果連政治領袖對於氣候變遷這樣的問題都如此「不聞不問」,不得不讓人憂心台灣的經濟發展前景以及環境品質的惡化,不知將伊於胡底。

就像一些國家一樣,台灣雖然也提出了自己的INDCs(Intended National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通稱為「國家自定預期貢獻」,但政府並未有任何進一步說明要如何達成目標。這樣的「自定」與「預期」不但沒有法律上的意義,甚至從政策的角度也令人高度懷疑政府的決心何在。

從人民、企業的角度,目前政府提出的INDCs,既無法作為「預期」的減量指引,也不知道跟台灣的發展具有什麼樣的關連。

事實上,所謂INDCs的自定預期貢獻,指的主要就是「減量」,亦即減少排碳或者更高境界「不要排碳」,達到這樣的境界,必須要有政治決心與勇氣,仔細檢視各部門的排碳『貢獻』,找出排碳主因並對症下藥,才是當務之急。

從用電量來看,大家可能認為工業部門是排碳主因,但事實上,能源部門才是排放二氧化碳的元凶,特別是燃燒煤炭的火力發電廠,燃煤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高達163.8百萬公噸,佔全臺的60%。

目前台灣在談減少二氧化碳排放時,幾乎有志一同,不分朝野,都對燃煤火力發電的問題視而不見。例如在環保署「推動台灣參與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網頁所載「能源部門政策措施」中,所列政策包括:降低輸電線路損失、提升能源效率與節約能源、持續推動民營電廠開放、輔導能源產業進行溫室氣體盤查等等,卻絕口不提對碳排主力--火力發電的任何對策。即便地方政府如雲林通過禁用生煤、石油焦的自治條例,都還遭環保署、能源局聯合打臉,其心可議。

而幾位主要政黨的總統參選人,目前為止都還沒有對這個問題清楚表態,不管描繪的願景有多美,包括風能發點、太陽能發電或者反對核能發電等等,就是對於既有的排碳最大宗火力發電不置一語。

燃煤發電真的是一塊無法撼動的大石頭?

對照世界其他提出INDCs國家,承諾能源部門減碳的就占了六成, 歐盟全面使用電動車顯示其綠能發電結構早已起步,漸趨成熟,美國也在今年通過新電廠二氧化碳排放標準嚴格化的法規。反觀台灣則無動於衷,所以本刊在46期的環報觀點中,稱之為「停滯」,並指出台灣的減碳未來「前途未卜」。

我們現在的碳排量占全世界的0.8%,當我們停滯時,如果世界各國都加速減排,這0.8%就會變成1%。今年巴黎會議之後,國際將進入「減碳競賽時代」,而2030年是台灣的第一個查核點,我們的目標其實不只是INDCs制定的內容,而是在國際同時全力投入減排時,將我們的排碳比例從現在的0.8%,進一步減低至0.6%,這將是一個巨大的挑戰,如果我們夠努力,將不止在環境上,在經濟上都將獲得豐碩的成果。

距離2030年還有15年,也可以說是「只」有15年,唯有誠實、勇敢的面對我們的問題,將能源改革聚焦電廠,從空污法、溫管法以及各部門法規多管齊下,同時積極擴展其他替代方案,包括開放電力自由化(電業法)、課徵再生能源稅以及其他的基礎建設改善(最近的道路鋪面改革也有助吸碳)等等,才能帶給下一代希望、動能以及願景,真正可以實現的願景。

但是,在推動、促進上述願景之前,站在國家領導高度的政治人物,首要之務,還是應該先積極的面對燃煤發電的問題,將之視為「燃眉之急」,才能真正帶領台灣,以低碳、零碳為發展方向,跨越下一個十年、二十年、三十年。

我們幾乎可以這樣說,不認真處理燃煤發電問題,就不可能邁向低碳、零碳;不認真面對燃煤發電問題的所有關於能源政策的美好說詞,都將只是政治人物的高明話術,而不是政治家的宏遠抱負。

不知道檯面上的所有政治人物,您是哪種?


面對氣候變遷,政治家需要決心與勇氣
發行人:謝英士主編:鄭佾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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