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報第43期:石破天驚的判決,強制要求政府制訂減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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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里山到金山,有機耕作的昂然生機

最近又多了一批人把目光聚焦在金山,他們關注的不是老街、傳統美食,而是一隻從西伯利亞來的嬌客:「西伯利亞小白鶴」(Siberian crane)。

這隻被台灣人暱稱「金山小白鶴」的嬌客來頭不小為,它是IUCN(國際自然保護聯盟)紅皮書及華盛頓公約CITES附錄中,嚴重瀕危的物種之一,目前全世界僅存3500到4000隻,這是第一次有小白鶴出現在台灣,自然引起鳥友和相關政府機關的重視,林務局甚至還請了2位保全保護鳥身安全。

小白鶴繁殖區主要分布在俄羅斯遠東地區的薩哈共和國與西伯利亞西部,每年秋季的渡冬遷徙則需跋涉至中國長江中下游,小白鶴成為瀕臨絕種的物種的原因,據推斷是因中國長江三峽大壩的開發,造成鄱陽湖溼地的消失,加上遷徙路徑的諸多風險,導致白鶴成為世界上僅次於美洲鶴的瀕危物種。由於鶴科是家族集體遷徙,金山小白鶴可能因為惡劣氣候迷途且與親鳥分散,獨自流浪的小白鶴,離家6000哩,意外來到台灣。

據指出,金山區清水濕地是新北市難得的農田濕地,幾乎沒有污染和農藥,是許多鳥類最愛來的地方。 小白鶴選擇在金山的清水濕地落腳,是很有眼光的決定,它駐足的那片田地,也是推行有機農法的蓮花田,小白鶴亦步亦趨陪伴老農下田的畫面,也成了金山另一道美麗的風景。

大自然也以友善的方式,回報著對生命友善的老農,國立台灣大學森林環境及資源系的副教授丁宗蘇就觀察到小白鶴一天覓食300個福壽螺 。

但這幅人類和大自然和諧的美麗圖像,可不是倏地出現的, 在民國97年,生態工法基金會開始募款進駐八煙聚落, 經營八煙聚落五年有成後,投入了金山清水溼地的認養計畫,在里山倡議的基礎上,催生了本土的「金山倡議」,推動金山對環境友善的農業,將保價收購的新鮮農產,做為當地小學的營養午餐,小朋友亦可在老農的田間進行生態調查與食農教育參訪,了解友善耕作的水田與生態環境的重要關係。

依據當地志工觀察,小白鶴也曾飛到另一處慣性農法的農田覓食,聞到農藥味,只吃一顆螺,機警感覺不對,又飛回來原棲地。這個現象凸顯出了保育的隱憂,未來除友善田區以外,若鄰近其他農田地主堅持噴除草劑,也不參加政府與基金會推動的友善耕作、保證契作,小白鶴的保育一樣將面臨重大考驗。

三峽大壩導致小白鶴的瀕危,台灣的土地開發也一樣導致許多物種難以生存,另一方面,食安風暴也應讓我們反思到:違反自然的食物,最終也會反饋到人體。結合保育和有機產業的農業正在台灣萌芽,如苗栗有石虎米、宜蘭有田董米、坪林有藍鵲茶,政府聘請的保全人員終究無法守護台灣的眾生靈,因此,就更有賴消費者的明智選擇,能讓我們有更多安全的食物之外,也能讓台灣的土地上眾多美好生命長駐。


備註:提醒各位鳥友和關心小白鶴的民眾,請不要到現場打擾小白鶴,已有媒體成立直播頻道,讓您不用跑到金山也能欣賞這位嬌客的倩影。


守護的心讓人與動物距離更近(圖片來源:聯合新聞網,記者王柔婷/攝影)


尊重所有生命不只是道德義務

今年六月,法國的高中會考的哲學題目是「尊重生命是一種道德義務嗎?」升學考試影響教育方向,而教育方向引導學生的思維,如此具備「環境意識」的考題,很難想像出現在台灣任何一個層級的國家考試之中,但是我們還是可以自己來思考這樣的問題。

如果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尊重所有生命其實不只是道德義務,也可以是法律義務。

學法律的人都知道,人以外的生命包括動植物在法律上都被稱為「物」,也就是「動產」和「不動產」,我們的民法體系下,除了人是人,其他
的生命都是物,和桌椅沒有不同。這是以人為中心的法體系。但是從動物保護法開始,我們開始從人的角度解脫出來,開始著眼於其他「有生命」的物種,這就是所謂的以生命為中心的環境倫理,也出現以生命的存在為基礎概念的法律,從動保法的立法目的是「尊重動物生命」就可以看出來。

透過動物保護法,人類不可以任意殺害、傷害、虐待、騷擾、捕捉、棄養動物,違反者會受到行政罰以及刑罰的制裁,包括罰金以及最高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這就是人類透過法律要求自己對於其他動物的義務。

這是一個漸進式的改變,有生命的不止動物,花草樹木甚至微生物也都有生命,但是目前我們人類的道德範圍只關注到動物,而且依據動物保護法,是指「犬、貓及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而不是全部的動物。

生命和人的道德互相連結,保護萬物是人類道德意識的延伸,但是不只台灣,全世界幾乎都是用資源的角度看待生物,而非生命體的角度。例如水對人類來說是重要資源,所以政府將地上及地下劃歸國家所有,受到嚴格的控管與保護,但是對於許多經濟價值不高的生物,政府並沒有給予相等的關切與保護,這對環境教育來說有一段不小的道德上落差。

從環境正義觀點,這一百年來人類的道德觀念持續進化,已經擴張到對人類以外,一部份生命的尊重,但是目前我們的法律還在實定法與自然法之間角力,多數的法律在實際上還是從資源的角度在看待一切的生命形式,主宰世界秩序,如果法律無法跳脫一切以「人」為本,非人莫屬的思考模式,那麼人類要達到與萬物和諧共生的境界就可能還很遙遠;

我們至少應該想辦法讓法律的內涵從人的本位抽離,在更多方面貫徹萬物平等的基本立場,不再將人以外的生命視為「物」而已,逐漸內化其他生命進入法律的規範領域,才能真正達到人與萬物「和諧共存」的境界。我們姑且稱之為從人法過渡到自然法的過程,這個過程當然還很遠,可是我們已經在這個路上行走了,而且一定可以走得愈來愈遠。



透過價值辨證,培養年輕人思考能力(圖片來源:Reuters.com

發行人:謝英士主編:鄭佾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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